凌云股份: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凌云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4年10月25日,凌云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以通讯方式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10月21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七名,实际出席董事七名。会议的召开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二、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人;反对0人;弃权0人。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三次会议全体委员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告文件。
(二)审议通过《关于向凌云工业股份(芜湖)有限公司增资4,000万元的议案》
同意本公司以自有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凌云工业股份(芜湖)有限公司(简称“芜湖凌云”)增资4,000万元,增资完成后,凌云工业股份(芜湖)有限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10,000万元。
表决结果:同意7人;反对0人;弃权0人。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2024年第五次会议就本议案向董事会提出建议,项目要符合公司发展战略,有助于优化芜湖凌云资本结构,增强资本实力,保障新项目投产和稳健发展。
向子公司增资的情况详见公司临时公告,公告编号:2024-053。
(三)审议通过《关于聘任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审计费用合计155万元(其中:财务决算审计135万元、内部控制审计20万元),因审计发生的差旅费和食宿费由本公司承担。本议案尚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批准。鉴于公司整体工作安排需要,公司拟择期召开股东大会审议本议案,提请董事会授权董事长确定股东大会召开时间等具体事宜,公司再另行发布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7人;反对0人;弃权0人。
续聘审计机构的情况详见公司临时公告,公告编号:2024-054。
特此公告。
凌云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