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良节能:关于持股5%以上的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实施完毕的公告
双良节能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的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实施完毕的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增持计划基本情况:双良节能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于2023年9月21日收到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上海同盛永盈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上海同盛”)函告,上海同盛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拟自2023年9月6日起3个月内增持公司股份,增持金额不低于10,000万元且不高于20,000万元,增持股份数量不超过总股本的1%。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2023年9月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指定媒体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3-098)。
?增持计划实施结果: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海同盛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增持公司股份11,328,2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6056%,累计增持金额为120,000,005.83元人民币(不含交易费用,下同),已超过增持计划金额下限,本次增持计划已在期限内实施完毕,符合增持计划的相关要求。
公司于2023年9月21日收到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上海同盛的通知,上海同盛已完成了本次股份增持计划。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1、本次增持计划的主体:上海同盛永盈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2、与上市公司的关系:上海同盛为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是控股股东双良集团有限公司及实际控制人缪双大先生的一致行动人。
3、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前,上海同盛持有本公司股份307,894,203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6.4591%。本次股份增持计划完成后,上海同盛持有本公司股份319,222,403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7.0647%。
二、本次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上海同盛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拟自2023年9月6日起3个月内增持公司股份,增持金额不低于10,000万元且不高于20,000万元,增持股份数量不超过总股本的1%。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2023年9月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指定媒体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3-098)。
三、本次增持计划实施的结果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海同盛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增持公司股份11,328,2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6056%,累计增持金额为120,000,005.83元人民币,已超过增持计划金额下限,本次增持计划已在期限内实施完毕,具体如下:
本次增持前 | 本次增持后 | ||
持股数量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持股数量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307,894,203 | 16.4591% | 319,222,403 | 17.0647% |
注:上述部分数据存在尾差,系四舍五入所致。
四、其他事项说明
1、本次增持行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8号——股份变动管理》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
2、本次增持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变化,不会影响公司上市地位。
3、上海同盛在增持计划实施期间无减持公司股份的行为。同时,上海同盛承诺在未来法定期限内不会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4、公司将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持续关注公司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股份的有关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双良节能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三年九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