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良节能: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权结构变更暨实际控制人变更的提示性公告

http://ddx.gubit.cn  2023-11-03  双良节能(600481)公司公告

证券代码:600481 证券简称:双良节能 公告编号:2023-123转债代码:110095 转债简称:双良转债

双良节能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权结构变更

暨实际控制人变更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权益变动系出于家庭内部安排原因,由双良节能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际控制人缪双大先生将其持有的公司控股股东双良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双良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江苏双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双良科技”)和江苏利创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利创”)的部分股权及其对应的全部权益转让给其子缪文彬先生。

●截至目前,双良集团仍持有公司17.61%股份,为公司控股股东。本次权益变动系控股股东的上层股权结构变更,不涉及双良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公司股份的变动,不触及要约收购。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公司的实际控制人由缪双大先生变更为缪文彬先生。

一、本次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一)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的上层股权结构变更情况

近日,公司收到实际控制人缪双大先生的通知,缪双大先生与缪文彬先生已分别签署了关于双良集团、双良科技和江苏利创部分股权转让的《股权转让协议》。本次权益变动前,缪双大先生通过控制双良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为公司实际控制人。缪双大先生与缪文彬先生为父子关系,本次权益变动系出于家庭内部安排原因,缪双大先生将持有的双良集团18%的股权、双良科技15%的股权和江苏利创15%的股权均以0元对价转让给其子缪文彬先生。本次股权转让后,缪双大先生在双良集团、双良科技和江苏利创持有的股权比例分别为5%、5%和5%;缪文彬先生在双良集团、双良科技和江苏利创持有的股权比例分别为33%、30%和30%;缪文彬成为双良集团、双良科技和江苏利创第一大股东。变更前后相关方的股权结构如下:

(1)双良集团有限公司股权结构

股东名称变更前持股比例(%)变更后持股比例(%)
缪双大23.005.00
缪文彬15.0033.00
江荣方15.0015.00
缪舒涯12.0012.00
缪志强9.009.00
高明9.009.00
缪舒炎4.504.50
缪舒扬4.500
马福林4.004.00
马培林4.004.00
缪雨雷04.50

(2)江苏双良科技有限公司股权结构

股东名称变更前持股比例(%)变更后持股比例(%)
缪双大20.005.00
缪文彬15.0030.00
江荣方15.0015.00
缪舒涯10.0010.00
缪志强10.0010.00
马福林10.0010.00
马培林10.0010.00
缪黑大10.0010.00

(3)江苏利创新能源有限公司股权结构

股东名称变更前持股比例(%)变更后持股比例(%)
缪双大20.005.00
缪文彬15.0030.00
江荣方15.0015.00
缪舒涯10.0010.00
缪志强10.0010.00
马福林10.0010.00
马培林10.0010.00
缪黑大10.0010.00

(二)实际控制人认定情况

(1)双良集团为公司第一大股东,持有公司17.61%股份,为公司控股股东。双良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双良科技、江苏利创、江苏澄利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双良集团、双良科技合计持有江苏澄利投资咨询有限公司100%股权)合计持有公司28.17%股份,远高于其他股东。

(2)公司董事会现由8名成员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5名,独立董事3名。董事长缪文彬先生、副董事长缪志强先生、董事刘正宇先生和董事王法根先生均由双良集团推荐、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名及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由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因此,双良集团对公司董事会决策具有重大影响。

(3)本次变更完成后,缪文彬先生持有双良集团33%的股权,持有双良科技和江苏利创持有的股权比例分别为30%和30%,对双良集团、双良科技和江苏利创已构成控制关系。

(4)综上所述,本次权益变动后,双良集团仍然为公司控股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由缪双大先生变更为缪文彬先生。

二、本次权益变动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权益变动系公司实际控制人家庭内部安排导致,本次权益变动后,公司控股股东未发生变化,公司实际控制人由缪双大先生变为缪文彬先生。本次权益变动不存在对公司生产、经营及其可持续性产生不利影响的情况,不会导致公司业务结构发生变化。公司具有规范的法人治理结构,清晰完整的职业经理人管理架构,公司实际控制人变更不会导致公司的内部决策机制发生变化,不会影响公司的业务、人员、机构、财务以及资产的独立与完整。公司将继续做好并督促双良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及相关人员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双良节能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三年十一月三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