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良节能: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查股网  2024-01-26  双良节能(600481)公司公告

证券代码:600481 证券简称:双良节能 公告编号:2024-006转债代码:110095 转债简称:双良转债

双良节能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双良硅材料(包头)有限公司、双良晶硅新材料(包头)有限公司

? 担保人:双良节能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 本次三项担保的租金总额:45,385.41万元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否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对外担保情况概述

(一)对外担保审议情况

双良节能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4日、2023年5月16日分别召开了八届二次董事会、八届五次监事会及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关于对外借款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双良硅材料(包头)有限公司和双良晶硅新材料(包头)有限公司分别提供总额不超过90亿元人民币和30亿元人民币的融资担保,担保额度有效期为自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止;公司(含子公司)通过银行贷款、融资租赁等方式借款,借款额度不超过130亿元人民币,借款的“发生期间”为自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止,借款额度在有效期内可循环使用。同时,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及其授权人士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全权办理提供担保及借款的相关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3、2023-044、2023-051、2023-052及2023-057)。

(二)本次担保基本情况概述

1、公司全资子公司双良晶硅新材料(包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晶硅公司”)近日与邦银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邦银金租”或“出租人一”)签署了《融资租赁合同》及其附件(以下合称“主合同一”)。应邦银金租请求,公司作为保证人与邦银金租签署了相应的《保证合同》,同意为晶硅公司在主合同一项下对邦银金租负有的全部债务提供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公司全资子公司晶硅公司近日与徽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徽银金租”或“出租人二”)签署了《融资租赁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二”)。为保障徽银金租债权的实现,公司与徽银金租签署了《保证合同》,愿意为主合同二项下晶硅公司的债务履行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3、公司全资子公司双良硅材料(包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硅材料公司”)

近日与海发宝诚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发宝诚”或“出租人三”)签署了《融资租赁合同》及其相关文件(以下合称“主合同三”)。为了确保主合同三的切实履行,保障海发宝诚债权的实现,公司作为保证人与海发宝诚签署了《保证合同》,自愿及无条件地为债务人依主合同与债权人形成的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上述对外担保金额以及将本次担保额度累计计算在内的公司为双良硅材料(包头)有限公司及双良晶硅新材料(包头)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余额均分别在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的90亿元人民币与30亿元人民币额度范围内,无需再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二、当事人基本情况

(一)双良硅材料(包头)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双良硅材料(包头)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21年2月22日
注册资本150,0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吴刚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50204MA13U5HQXC
注册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稀土开发区滨河新区翠湖路35号
经营范围半导体材料、单晶硅棒、单晶硅片、太阳能电池、半导体设备、电子元器件、电器机械、石英坩埚、碳碳复合材料、石墨、太阳能设备的开发、生产、加工、销售;光伏电站投资运营;货物的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除外)。

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人民币

科目2022年12月31日2023年9月30日(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1,449,039.301,777,298.55
负债总额1,277,324.461,531,075.06
营业收入873,768.861,384,219.36
营业成本803,369.871,235,699.87

1、最新的信用等级状况:不适用。

2、影响被担保人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等:无。

3、与上市公司关联关系或其他关系:双良硅材料(包头)有限公司为江苏双良节能投资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双良节能投资有限公司为上市公司全资子公司。

(二)双良晶硅新材料(包头)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双良晶硅新材料(包头)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22-11-22
注册资本90,0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吴刚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50291MAC527J042
注册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包头稀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翠湖路35号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半导体分立器件制造;半导体分立器件销售;半导体照明器件制造;半导体照明器件销售;半导体器件专用设备制造;半导体器件专用设备销售;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子元器件批发;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石墨及碳素制品制造;石墨及碳素制品销售;电器辅件制造;电器辅件销售;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销售;电子专用材料研发;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太阳能热利用产品销售;光电子器件制造;光电子器件销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人民币

科目2022年12月31日2023年9月30日(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15.20318,486.71
负债总额15.20221,917.46
营业收入/1,141.11
营业成本//

1、最新的信用等级状况:不适用。

2、影响被担保人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等:无。

3、与上市公司关联关系或其他关系:双良晶硅新材料(包头)有限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上市公司持有该公司100%股权。

(三)出租人一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邦银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3-08-16
法定代表人潘文尧
注册资本300,000万CNY
公司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2011607592059XH
注册地址河南自贸试验区郑州片区(郑东)金水东路33号美盛中心 (河南省郑州市金水东路33号美盛中心)
经营范围融资租赁业务;转让和受让融资租赁资产;固定收益类证券投资业务;接受承租人的租赁保证金;吸收非银行股东3个月(含)以上定期存款;同业拆借;向金融机构借款;境外借款;租赁物变卖及处理业务;经济咨询;中国银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邦银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为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根据Wind数据库查询,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亿元人民币

科目2022年12月31日2023年6月30日(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13,267.3613,624.96
股东权益936.35959.73
营业总收入183.2094.24
净利润36.5020.02

邦银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资信良好,具有较强的履约能力,与公司及其子公司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

(四)出租人二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徽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5-04-29
法定代表人陈毓
注册资本300,000万CNY
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100336795222A
注册地址合肥市高新区天达路1号徽银金融租赁大厦
经营范围融资租赁业务;转让和受让融资租赁资产;固定收益类证券投资业务;接受承租人的租赁保证金;吸收非银行股东3个月(含)以上定期存款;同业拆借;向金融机构借款;境外借款;租赁物变卖及处理业务;经济咨询(在中国银监会安徽监管局批复的经营范围内开展经营活动);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徽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为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根据Wind数据库查询,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亿元人民币

科目2022年12月31日2023年6月30日(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15,802.3617,328.94
股东权益1,228.221,308.58
营业收入303.21153.70
净利润133.9881.02

徽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资信良好,具有较强的履约能力,与公司及其子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

(五)出租人三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海发宝诚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3-08-29
法定代表人张明明
注册资本555,497.7136万CNY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外商投资企业与内资合资)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076478553L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福山路450号3E室
经营范围融资租赁,向国内外购买租赁财产,租赁财产的残值处理及维修,租赁交易咨询和担保,租赁业务,与主营业务有关的商业保理业务,医疗器械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根据中远海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披露的定期报告,海发宝诚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亿元人民币

科目2022年12月31日2023年6月30日(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636.74635.05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94.7895.44
营业收入40.6021.16
净利润8.505.12

海发宝诚融资租赁有限公司资信良好,具有较强的履约能力,与公司及其子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

三、担保事项一

(一)主合同一项下之《保证合同》主要内容

甲方(债权人):邦银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保证人):双良节能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承租人:双良晶硅新材料(包头)有限公司

1、担保的主债权租金总额:8,194.08万元

2、保证方式: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

3、保证范围:主合同一项下承租人应向甲方履行的全部债务,以及主合同一未生效、全部或部分无效或被撤销或被解除后,应由该承租人承担的返还财产及损害赔偿责任。包括但不限于:

3.1承租人在主合同项下对甲方所负有的全部债务,包括但不限于租前息、租金、风险抵押金、提前还款补偿金、违约金、损害赔偿金、留购价款、占用费、

使用费、资金使用费、应返还的代垫款项及其他应付款项等,如遇主合同项下约定的租赁利率发生变化,应以变化之后相应调整的债权金额为准;

3.2甲方为实现主合同项下债权与担保权利而发生的费用;

3.3如遇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调整引起各期租前息、租金及租金总额及其他款项变更,乙方承诺对变更后的租前息、租金及其他款项仍然承担全部保证责任。

4、保证期间:自主合同一约定的承租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次日起满三年时止。

5、合同生效:本合同自甲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签章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签章并加盖公章后于本合同文首载明的签署日期生效。

6、争议解决:有关本合同的一切争议,合同双方应首先根据本合同约定的内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应按主合同一约定的争议解决方式执行。

(二)主合同一的主要内容

甲方(出租人):邦银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承租人):双良晶硅新材料(包头)有限公司

1、租赁物:分馏塔、除碳系统、压缩机等设备。

2、租金总额:8194.08万元,分8期支付,以《租金支付表》为准,甲方后续发出《租金实际支付表》的,以甲方发出的《租金实际支付表》为准。

3、租赁期限:24个月,自起租日起至第24个月的对应日止。

4、合同生效:本合同自甲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签章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签章并加盖公章后于本合同文首载明的签署日期生效。

5、争议解决:有关本合同的一切争议,双方首先应根据本合同规定的内容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能解决时,任一方应当将该争议提交本合同签订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四、担保事项二

(一)主合同二项下之《保证合同》主要内容

保证人(甲方):双良节能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债权人(乙方):徽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债务人:双良晶硅新材料(包头)有限公司

1、担保的主债权租金总额:21,769.49万元

2、保证方式: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

3、保证范围:债务人在主合同二项下应向债权人支付的全部债务,包括但不限于主合同项下租赁本金和租息、违约金、赔偿金、债务人应向乙方支付的其他款项、乙方实现债权与担保权利而发生的费用。

4、保证期间: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5、合同生效:本合同满足以下条件后生效:

(1)本合同经甲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个人名章)(或按指印)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如甲方为自然人的,本合同经甲方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个人名章)(或按指印);

(2)乙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个人名章)(或按指印)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

6、争议解决:本合同争议,可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可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主合同二的主要内容

出租人(又称甲方):徽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

承租人(又称乙方):双良晶硅新材料(包头)有限公司

1、租赁物:全自动单晶生长炉(含控制系统软件)

2、租金总额:21,769.49万元,分6期支付,以《融资租赁项目租金支付表》与《租金支付通知书》等为准。

3、租赁期限:36个月。

4、合同生效:本合同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章)(或按指印)、加盖法人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

5、争议解决:有关本合同的一切争议,甲方、乙方双方应根据本合同的约

定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能解决时,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五、担保事项三

(一)主合同三项下之《保证合同》主要内容

债权人:海发宝诚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保证人:双良节能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债务人:双良硅材料(包头)有限公司

1、担保的主债权租金总额:15,421.84万元

2、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3、保证范围:主合同三项下所享有的全部债权,包括主债权、迟延履行金、租赁物残值转让费、违约金、损失赔偿金、债权人为实现债权所支付的费用及其他一切应付款项。

4、保证期间:自主合同三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次日起三年。

5、合同生效:本合同自各方签名或盖章后生效。

6、争议解决:凡因履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如协商不成的,本合同当事人应向本合同签订地或债权人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主合同三的主要内容

甲方(出租人):海发宝诚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乙方(承租人):双良硅材料(包头)有限公司

1、租赁物:全自动晶体生长炉

2、租金总额:15,421.84万元,为固定租金,分9期支付。

3、租赁期限:自起租日起共24个月。

4、合同生效: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盖章或签名后正式生效。

5、争议解决:凡因履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如协商不成的,本合同当事人应向本合同签订地或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

起诉讼。

六、累计对子公司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余额为888,753.52万元(含本次三项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2022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128.54%。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情形。

特此公告。

双良节能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二四年一月二十六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