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良节能: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查股网  2024-10-17  双良节能(600481)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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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良节能系统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文件

二〇二四年十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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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目 录 ----------------------------------------------------------------------- 2双良节能系统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 3双良节能系统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 5议案一:关于向下修正“双良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 -------------------------------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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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良节能系统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为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在本次股东大会期间依法行使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会议须知:

一、公司负责本次股东大会的议程安排和会务工作,为确认出席大会的股东或其代理人或其他出席者的出席资格,会议工作人员将对出席会议者的身份进行必要的核对工作,请被核对者给予配合。

二、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须在会议召开前半小时到会议现场办理签到手续,并按规定出示证券账户卡、身份证明文件或营业执照/注册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等,上述登记材料均需提供复印件一份,个人登记材料复印件须个人签字,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公司公章,经验证后方可出席会议。会议开始后,由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人数及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在此之后进场的股东无权参与现场投票表决。

三、会议按照会议通知上所列顺序审议、表决议案。

四、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股东及股

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应认真履行其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公司和其他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合法权益,不得扰乱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

五、要求发言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当按照会议的议程,经会议主持人许

可后方可发言。有多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同时要求发言时,先举手者发言;不能确定先后时,由主持人指定发言者。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或提问应围绕本次股东大会的议题进行,简明扼要,时间原则上不超过5分钟。

六、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要求发言时,不得打断会议报告人的报告或其他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发言,在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不再进行发言。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违反上述规定,会议主持人有权予以拒绝或制止。

七、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回答股东所提问题,对于可能将

泄露公司商业秘密或内幕信息,损害公司、股东共同利益的提问,主持人或其指定的有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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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当对提交表决的议案发表如下意

见之一:同意、反对或弃权。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务必在表决票上签署股东名称或姓名。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未投的表决票均视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股份的表决结果计为“弃权”。

九、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结合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发布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十、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十一、开会期间参会人员应注意维护会场秩序,不得随意走动,手机调整为静音状态,谢绝个人录音、录像及拍照,对干扰会议正常秩序或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会议工作人员有权予以制止,并报告有关部门处理。

十二、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产生的费用由股东自行承担。本

公司不向参加股东大会的股东发放礼品,不负责安排参加股东大会股东的食宿等事项,以平等对待所有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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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良节能系统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10月25日 下午2:00网络投票时间: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

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现场会议地点:江苏省江阴市西利路88号双良节能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五楼

会议室。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缪文彬先生现场会议议程:

一、与会人员签到、领取会议资料

二、宣布会议开始,到会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自我介绍

三、逐项审议会议议案

四、股东发言和提问

五、推选计票和监票人员

六、股东和股东代理人现场投票表决

七、统计表决结果

八、宣布现场表决结果

九、现场会议结束

十、汇总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投票结果

十一、出席会议的董事及计票、监票人员在股东大会决议和会议记录上签字

十二、见证律师出具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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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一:

关于向下修正“双良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

尊敬的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一、可转债发行上市概况

(一)可转债发行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双良节能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351号)同意注册,公司于2023年8月8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2,600万张,每张面值人民币1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260,000万元,期限6年,票面利率为第一年0.2%、第二年0.5%、第三年1.0%、第四年1.5%、第五年1.8%、第六年2.0%。

(二)可转债上市情况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3]208号文同意,公司发行的260,00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3年9月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双良转债”,债券代码“110095”。

(三)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情况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双良节能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公司本次发行的“双良转债”自2024年2月19日起可转换为本公司股份,初始转股价格为

12.13元/股,当前转股价格为人民币11.81元/股。历次转股价格调整情况如下:

1、因公司实施2023年半年度权益分配方案,自2023年9月26日起,转股价格调整为11.93元/股,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3-103);

2、因公司实施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双良转债”转股价格于2024年6月12日起调整为人民币11.81元/股,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2024年6月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4-037)。

二、可转债转股价格修正条款及触发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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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转股价格修正条款

根据公司《募集说明书》的可转债发行方案,转股价格修正条款如下:

1、修正权限与修正幅度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存续期间,当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5%时,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表决。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上述方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持有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的股东应当回避。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通过修正方案的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之间的较高者,同时修正后的转股价格不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值和股票面值。

2、修正程序

如公司决定向下修正转股价格时,公司将在上交所或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其他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相关公告,公告修正幅度、股权登记日和暂停转股期间(如需)等相关信息。从股权登记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即转股价格修正日),开始恢复转股申请并执行修正后的转股价格。

若转股价格修正日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且为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该类转股申请应按修正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二)转股价格修正条款触发情况

自2024年09月09日起,截至2024年10月08日收盘,公司股价已出现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5%(10.04元/股)之情形,已触发“双良转债”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三、本次向下修正转股价格的审议程序

为保障公司持续健康发展,优化资本结构,充分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董事会提议向下修正“双良转债”的转股价格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募集说明书》中相关条款办理本次向下修正转股价格相关事宜,包括确定本次修正后的转股价格、生效日期以及其他必要事项,并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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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相关手续,授权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修正相关工作完成之日止。本次向下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如公司股东大会召开时上述任意一个指标高于调整前“双良转债”的转股价格(11.81元/股),则本次“双良转债”转股价格无需调整。上述事项已经公司于2024年10月08日召开的八届董事会2024年第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审议。

双良节能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二四年十月二十五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