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动力: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2023年5月9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3年5月8日以专人送达或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公司应出席董事10名,实际出席董事10名。经全体董事同意豁免本次会议通知期限,同时全体董事一致同意推举董事李勇先生作为会议主持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与会董事审议,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同意选举李勇先生担任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长,并担任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及召集人),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表决情况: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具体详见2023年5月10日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的《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长辞职暨选举新任董事长的公告》。
特此公告。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五月十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