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动力:关于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 调整前转股价格:20.07元/股;
? 调整后转股价格:20.02元/股;
? 转股价格调整生效日期:2023年7月20日;
? 恢复转股日期:2023年7月20日。
一、转股价格调整依据
(一)定向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依据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0年5月13日和2020年9月9日定向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共计21,425,000张(以下简称“公司可转债”),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为人民币214,250万元。根据《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发行普通股和可转换公司债券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修订稿)》和《关于调整发行定向可转债募集配套资金方案的公告》(编号:2020-027)的发行条款及相关规定,在本次发行后若公司发生派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以及派发现金股利等情况,公司将对可转债转股价格进行修正。公司可转债具体转股信息如下: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定向可转债代码 | 定向可转债简称 | 定向可转债转股价格 | 转股起止日期 | 公告索引(编号) |
110807 | 动力定01 | 20.23元/股 | 2021年5月13日至2025年5月12日 | 2021-019 |
110808 | 动力定02 | 20.23元/股 | 2021年3月9日至2026年9月8日 | 2021-002 |
(二)权益分派
2021年,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照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0.76元(含税),即向全体股东派发现金股利164,211,803.04元。实施本次权益分派的同时,根据相关规定调整定向可转债转股价格至20.16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1年8月5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9)。2022年,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照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0.86元(含税),即向全体股东派发现金股利 185,818,661.89 元。实施本次权益分派的同时,根据相关规定调整定向可转债转股价格至20.07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8月19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5)。2023年4月26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同意公司以2022年12月31日总股本2,160,682,11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照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0.47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 101,552,059.41元。2023年1月1日-7月11日间,因公司现存已进入转股期的可转债发生转股,导致公司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本总额发生变动,按照利润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以实施分配方案股权登记日的股本总额为基数,对每股分红金额进行相应调整,调整后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0.04644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101,551,200.41元(含税,利润分配总额差异系每股现金红利的尾数四舍五入调整所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3年7月13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的《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调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3-048)。
二、转股价格调整公式
根据《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发行普通股和可转换公司债券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修订稿)》相关条款规定,因公司2022年年度派送现金红利,公司可转债转股价格需相应进行调整。具体调整公式如下:
P1=P0-D其中:P1为调整后转股价,P0为调整前转股价,D为每股派送现金股利。目前公司可转债的转股价均为20.07元/股,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的每股现金红利D为
0.04644元/股。因此,调整后的转股价格P1=20.07元/股-0.04644元/股=20.02元/股(计算结果向上进位并精确至分)。根据上述规则,调整后的公司可转债转股价格由
20.07元/股变更为20.02元/股,本次利润分配除权除息日为2023年7月20日,故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3年7月20日起生效。公司可转债自2023年7月12日至2023年7月19日期间停止转股,2023年7月20日起恢复转股。
特此公告。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七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