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动力: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简称:中国动力股票代码:600482
信息披露义务人: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9号院1号楼通讯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9号院1号楼
股份变动性质:持股数量及比例减少
签署日期:2023年7月14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系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制。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动力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他任何单位或个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作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目 录
第一节 释义 ...... 3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 4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 4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主要负责人基本情况 ...... 5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 5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 ...... 7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目的 ...... 7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增持计划 ...... 7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 8
一、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 8
二、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 8
三、本次权益变动涉及的上市公司股份权利限制情况 ...... 9
第五节 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 10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 11
第七节 备查文件 ...... 13
一、备查文件目录 ...... 13
二、备查文件备置地点 ...... 13
附表 ...... 15
第一节 释义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以下含义:
财政部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
中国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上交所 | 指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中国动力/上市公司 | 指 |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信达/信息披露义务人 | 指 |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
《证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收购办法》 | 指 |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
《第15号准则》 | 指 |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 |
报告书、本报告书 | 指 |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元、万元 | 指 |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
注:本报告书中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详见下表:
公司名称 |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
注册地址 | 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9号院1号楼 |
法定代表人 | 张卫东 |
注册资本 | 3,816,453.5147万元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110000710924945A |
企业类型 | 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国有控股) |
经营范围 | (一)收购、受托经营金融机构和非金融机构不良资产,对不良资产进行管理、投资和处置;(二)债权转股权,对股权资产进行管理、投资和处置;(三)破产管理;(四)对外投资;(五)买卖有价证券;(六)发行金融债券、同业拆借和向其他金融机构进行商业融资;(七)经批准的资产证券化业务、金融机构托管和关闭清算业务;(八)财务、投资、法律及风险管理咨询和顾问;(九)资产及项目评估;(十)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
成立日期 | 1999年4月19日 |
经营期限 | 1999年4月19日至长期 |
控股股东 |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
联系电话 | +86(10)63080000 |
通讯地址 | 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9号院1号楼 |
邮政编码 | 100031 |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主要负责人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中国信达董事及主要负责人基本情况如下:
姓名 | 性别 | 国籍 | 长期居住地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居住留权 | 职务 |
张卫东 | 男 | 中国 | 北京 | 否 | 董事长、执行董事 |
梁强 | 男 | 中国 | 北京 | 否 | 总裁、执行董事 |
赵立民 | 男 | 中国 | 北京 | 否 | 副总裁、执行董事 |
何杰平 | 男 | 中国 | 北京 | 否 | 非执行董事 |
王绍双 | 男 | 中国 | 北京 | 否 | 非执行董事 |
陈晓武 | 男 | 中国 | 北京 | 否 | 非执行董事 |
张玉香 | 女 | 中国 | 北京 | 否 | 非执行董事 |
刘冲 | 男 | 中国 | 上海 | 否 | 非执行董事 |
陆正飞 | 男 | 中国 | 北京 | 否 | 独立非执行董事 |
林志权 | 男 | 中国香港 | 香港 | 否 | 独立非执行董事 |
汪昌云 | 男 | 中国 | 北京 | 否 | 独立非执行董事 |
孙茂松 | 男 | 中国 | 北京 | 否 | 独立非执行董事 |
史翠君 | 女 | 中国 | 北京 | 否 | 非执行董事 |
罗振宏 | 男 | 中国 | 北京 | 否 | 首席风险官 |
艾久超 | 男 | 中国 | 北京 | 否 | 董事会秘书 |
杨英勋 | 男 | 中国 | 北京 | 否 | 首席财务官 |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直接持有A股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者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 公司股本(万股) | 合计持股比例 |
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324,300.00 | 78.67 |
开滦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 158,779.99 | 21.16 |
宁夏西部创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 145,837.47 | 13.34 |
中国核工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 301,947.16 | 10.24 |
甘肃能化股份有限公司 | 461,104.75 | 9.97 |
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823,210.14 | 8.62 |
辽宁能源煤电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 132,201.74 | 7.83 |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为信息披露义务人出于自身经营发展需要做出的减持上市公司股份。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12个月增减计划
未来 12 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在遵守现行有效的法规制度基础上,不排除增加或减少公司股份的可能性。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规制度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持有上市公司股份占比由5.46501%下降至4.99996%,具体变化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 股份性质 | 本次权益变动前持有股份 | 本次权益变动后持有股份 |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 合计持股 | 118,081,403 | 5.46501 | 109,335,000 | 4.99996 |
其中: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 118,081,403 | 5.46501 | 109,335,000 | 4.99996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0 | 0 | 0 | 0 |
二、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一)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2023年6月28日至2023年7月14日,中国信达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上市公司股份8,746,403股,持股数量降至109,335,000股,持股比例降至总股本的5%以下,具体减持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 减持方式 | 减持时间 | 减持数量(股) | 减持成交金额(元) | 减持价格区间(元/股) | 减持均价(元/股) | 减持比例 |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 集中竞价 | 2023/6/28-2023/7/14 | 8,746,403 | 203,266,484.90 | 22.05-24.87 | 23.24 | 0.46505% |
三、本次权益变动涉及的上市公司股份权利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不存在任何权利限制,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被质押、冻结情况。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否存在其他安排
否。
五、本次权益变动后上市公司控制权变动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后,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
第五节 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除第四节所述减持交易外,不存在其他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行为。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以及中国证监会或者上交所依法要求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其他信息。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目录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的名单和身份证明文件;
二、备查文件备置地点
本报告书及上述备查文件备置于上交所及中
国动力董事会办公室。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 |||||||
上市公司名称 |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 上市公司所在地 | 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9号主语国际中心1号楼 | ||||
股票简称 | 中国动力 | 股票代码 | 600482 | ||||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 信息披露义务人注册地 | 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9号院1号楼 | ||||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 | 有无一致行动人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 | ||||||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 股票种类:普通股A股 持股数量:118,081,403 持股比例:5.46501% | ||||||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比例 | 股票种类:普通股A股 持股数量:109,335,000股 变动数量:8,746,403股 变动比例:0.46505% | ||||||
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的时间及方式 | 时间: 2023年6月28日-2023年7月14日 方式:集中竞价 | ||||||
是否已充分披露资金来源 | 是 □ 否 □ 不适用 √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 | 未来 12 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在遵守现行有效的法规制度基础上,不排除增加或减少公司股份的可能性。 | ||||||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6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是 √ 否 □
是 √ 否 □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 ||||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侵害上市公司和股东权益的问题 | ||||
是 □ 否 □ 不适用 √ | ||||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未清偿其对公司的负债,未解除公司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或者损害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 | ||||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得批准 | ||||
是否已得到批准 | ||||
信息披露义务人(如为法人或其他组织)名称(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签署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