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动力:关于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调整的提示性公告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调整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由人民币0.107元(含税)调整为人民币0.10641元(含税,保留小数点后五位,实际派发金额因尾数四舍五入可能略有差异,下同)。
? 本次调整原因:由于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发生转股,导致公司总股本变动,因此公司按照现金分配总金额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每股分配金额。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基本情况
公司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公司采用现金分红方式,向2023年年度现金红利派发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股东派发现金红利。以2023年12月31日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2,186,718,35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
1.07元(含税)。若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实施时,由于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等原因导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将维持利润分配总额不变,以实施分配方案股权登记日时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本总额为基数,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
公司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经公司于2024年6月24日召开的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6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动力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32)。
二、利润分配方案的调整情况
因公司可转债转股,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7月30日期间,公司总股本由2,186,718,355股增加至2,198,942,070股。自2024年7月30日起至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间,公司可转债停止转股,公司总股本维持2,198,942,070股不变,具体详见公司于2024年7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施2023年度权益分派期间可转债停止转股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4-044)。
基于上述实际参与分配的股份数量变化,公司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每股分红金额,每股派发现金红利由0.107元(含税)调整为0.10641元(含税),具体计算方式如下:
1、调整后每股现金红利=原定拟派发现金红利总额÷实施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公司总股本=233,978,863.99÷2,198,942,070=0.10641元(含税,保留小数点后五位)。
2、实际利润分配总额=调整后每股现金红利×实施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公司总股本=0.10641×2,198,942,070=233,989,425.67元(含税,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本次实际利润分配总额差异系每股现金红利的尾数四舍五入调整所致,下同)。公司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具体日期。
综上所述,公司本次利润分配每股现金红利为0.10641元(含税),利润分配总额为233,989,425.67元(含税),具体以公司权益分派实施结果为准。
三、其他
联系部门:证券事务部
联系邮箱:sh600482@163.com
联系电话:010-88010590
特此公告。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七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