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动力: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 议 材 料
2024年10月16日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动力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会议须知
为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根据《公司法》《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须知:
1、为保证股东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切实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务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相关人员准时签到参会,参会资格未得到确认的人员不得进入会场。
2、股东参加股东大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表决权等各项权利,并履行法定义务和遵守有关规定,对于扰乱股东大会秩序和侵犯其它股东合法权益的,将报告有关部门处理。
3、股东大会召开期间,股东可以发言。股东要求发言时应先举手示意,经大会主持人许可后,方可发言或提出问题,股东要求发言时不得打断会议报告人的报告或其它股东的发言,不得提出与本次股东大会议案无关的问题。
4、公司召开股东大会按如下程序进行:首先由报告人向大会做各项议案的报告,之后股东对各项报告进行审议讨论,股东在审议过程中提出的建议、意见或问题,由大会主持人或其指定的有关人员予以回答,最后股东对各项议案进行表决。
5、与本次股东大会议题无关或将泄露公司商业秘密或有损公司、股东利益的质询,大会主持人或相关负责人有权拒绝回答。
6、本次股东大会采取记名投票方式逐项进行表决,必须填写股东姓名或委托股东姓名,特请各位股东、股东代表或其委托代理人准确填写表决票:
(1)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股东按其持有本公司的每一份股份享有一份表决权,同意在“同意”栏内打“?”,不同意在“不同意” 栏内打“?”,放弃表决权时在“放弃” 栏内打“?;
(2)对于累积投票议案,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
投票时按秩序投入表决箱内,由两名股东代表和一名监事参加监票和清点。
7、会议主持人宣布表决结果,并由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动力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会议议程
一、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10月16日(星期三)上午9:00。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10月16日(星期三)上午9:15-11:30;下午13:00-15:00。
二、会议地点:北京市海淀区昆明湖南路72号。
三、参会人员:股东及股东代表,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四、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李勇先生。
五、会议议程:
(一)主持人宣布大会开始并宣布到会股东资格审查结果;
(二)审议各项议案,股东提问与解答;
(三)对会议议案进行表决;
(四)选举计票人、监票人;
(五)表决结果统计;
(六)主持人宣布表决结果;
序号 | 议案名称 | 投票股东类型 |
A股股东 | ||
非累积投票议案 | ||
1 | 关于选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机构的议案 | √ |
2 | 关于公司2024年度特别分红的议案 | √ |
3 | 关于公司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 | √ |
累积投票议案 | ||
4 | 关于增补公司监事的议案 | √ |
(七)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八)签署股东大会决议,会议记录等;
(九)主持人宣布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结束。
目 录《关于选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
审计工作机构的议案》 ...... 1
《关于公司2024年度特别分红的议案》 ...... 5
《关于公司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 ...... 6
《关于增补公司监事的议案》 ...... 19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
议案一《关于选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
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机构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公司拟聘任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事务所”)对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进行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并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对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聘期一年。
一、拟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1.机构信息
大信事务所成立于1985年,2012年3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总部位于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1号22层2206。大信事务所在全国设有32家分支机构,在香港设立了分所,并于2017年发起设立了大信事务所国际会计网络,目前拥有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德国、法国、英国、新加坡等38家网络成员所。大信事务所是我国最早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首批获得H股企业审计资格,拥有近30年的证券业务从业经验。
2.人员信息
首席合伙人为谢泽敏先生。截至2023年12月31日,大信事务所从业人员总数4001人,其中合伙人160人,注册会计师971人。注册会计师中,超过500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3.业务信息
2022年度业务收入15.78亿元,为超过10,000家公司提供服务。业务收入中,审计业务收入13.65亿元、证券业务收入5.10亿元。2022年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196家(含H股),平均资产额179.90亿元,收费总额2.43亿元。主要分布于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本公司(指拟聘任本所的上市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196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5.诚信记录
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3次、行政监管措施13次、自律监管措施及纪律处分7次。33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6人次、行政监管措施27人次、自律监管措施及纪律处分13人次。
(二)项目成员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许宗谅
拥有注册会计师和注册税务师执业资质。2002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8年开始在大信执业,2021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有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凤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应急预警与救援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中电科普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电科网络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普天通信股份有限公司,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张洪军
拥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2005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2年开始在大信执业,2022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有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动力股份有限公司2022-2023年度审计报告。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拟安排项目质量复核人员:冯发明
拥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2002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质量复核,2013年开始在大信执业,近三年复核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有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广州杰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凤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中电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等。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2.诚信记录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量复核人员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量复核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未持有和买卖公司股票,也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其他经济利益,定期轮换符合规定。
二、拟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理由及审计费用
(一)聘任理由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定的《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动力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工作方案》,经邀请招标程序,大信事务所综合得分平均分最高且具备良好的执业水平,审计期间勤勉尽责,恪守职业道德,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准则,表现出良好的职业操守。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拟聘任大信事务所对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进行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 并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对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聘期一年。根据投标文件确定2024年度的审计费用。
(二)审计收费
1.定价原则
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需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人员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
2.收费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 金额 |
审计费用 | 317.00 |
内控费用 | 59.00 |
合计 | 376.00 |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2024年10月16日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动力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
议案二《关于公司2024年度特别分红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进一步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24]10号)及国务院国资委关于提高央企控股上市公司质量的工作要求,优化股东回报,提振投资者信心,不断提升公司内在价值和市场价值,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在不影响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公司拟实施特别分红,具体方案如下:
本次特别分红拟采用现金分红方式,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本总额为基数,向全体股东分配现金股利总额7,063.29万元。以截至2024年8月31日公司总股本为基数计算,公司拟按照每10股发放现金股利
0.32元(含税)向全体股东进行分配。
由于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已进入转股期,若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实施时,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本总额发生变动,公司将按照利润分配总额不变原则,以实施分配方案股权登记日时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本总额为基数,对每股分红金额进行相应调整。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2024年10月16日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
议案三《关于公司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和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募投项目实际情况,经审慎研究,拟对在建募投项目进行变更。拟调整募集资金投入或建设内容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共6个,拟终止的募投项目1个;前述项目共调减募集资金使用金额71,673万元,公司拟将该等资金变更用于永久补充上市公司及子公司流动资金,占公司募集资金净额的5.36%。具体内容详述如下: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概述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核准风帆股份有限公司向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850号)核准,公司于2016年6月向6名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452,425,268股,发行价格为每股29.80元,共募集资金人民币1,348,227.30万元。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动力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16]第711787号)验证:截至2016年6月23日,中国动力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1,348,227.30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10,175.33万元,募集资金净额为1,338,051.97万元。
截至2024年6月30日,本公司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1,291,830.88万元(含补充上市公司及标的资产的流动资金)。
(二)变更募投项目情况
本次涉及变更募集资金投向的金额合计71,673万元,占公司募集资金净额的5.36%,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 拟调整情况 | 项目名称 | 总投资(万元) | 募集资金投资(万元) | 募集资金调整金额 | ||
调整前 | 调整后 | 调整前 | 调整后 | ||||
1 | 调减募集资金 | 船用综合电力推进试制能力提升建设项目 | 123,000 | 63,000 | 93,000 | 47,250 | -45,750 |
2 | 银系列产品生产能力提升建设项目 | 19,400 | 15,000 | 19,400 | 15,000 | -4,400 | |
3 | 船用低速机关重件配套及售 | 32,670 | 22,900 | 30,000 | 20,534 | -9,466 |
后服务保障能力建设项目
后服务保障能力建设项目 | |||||||
4 | 风帆(扬州)有限责任公司新型大容量密封铅蓄电池建设项目 | 34,890 | 23,739 | 23,100 | 15,500 | -7,600 | |
5 | 调整建设内容(含纲领) | 生产布局调整及补充设施建设项目 | 45,000 | 48,000 | 33,394.5 | 33,394.5 | 0 |
6 | 拟终止 | 清苑分公司配送中心建设项目 | 4,457 | 0 | 4,457 | 0 | -4,457 |
7 | 调增 | 永久补充上市公司及子公司流动资金 | — | — | — | 71,673 | 71,673 |
二、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原因
(一)变更资金投向项目的原因
1.船用综合电力推进试制能力提升建设项目
(1)原项目基本情况及实施进度
1)项目审批程序2015年12月29日,公司召开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等与本次重组相关的议案,同意船用综合电力推进试制能力提升建设项目实施计划。2)项目基本情况该项目总投资123000万元,其中使用募集资金93000万元。新建生产用房、新增生产用工艺设备及与之配套的动力公用总图设施。通过本项目建设,新增40MW级大功率电机等船用及特种电机60万千瓦/年的试制能力;新增电力推进系统控制、监控设备9套/年的生产能力。截至2024年6月30日,该项目累计投入募集资金35767.13万元,募集资金投资进度为38.46%。
(2)项目调整的具体内容及原因
1)调整土建工程及工艺设备公司充分利用现有条件,减少固定资产投资,原定拟建设的长海电推科研管理大楼和部分生产车间将不再建设。土建工程中新增建筑面积67780平方米调整为新增建筑面积24882平方米,填海造地220亩;工艺设备由新增285台(套)调减为238台(套)。
2)调整建设周期一是由于本项目包含填海等建设内容,青岛填海区域的地质条件比较复杂,造成直立护岸和填海施工难度大、周期长;同时政府土地手续延长,2020年8月才取得土地证,最终导致车间整体施工周期长。二是受国际形势影响,本项目部分重要进口核心设备(如转子中频感应钎焊设备)预计生产周期9个月以上,对整个生产线调试安装调试产生重大影响,导致项目建设周期延长。该项目计划完成时间由2020年1月调整为2026年12月。
3)调整后,项目总投资为63000万元,其中使用募集资金47250万元。
(3)调整前后经济效益变化:
项目 | 财务指标(调整前) | 财务指标(调整后) |
项目投资财务内部收益率(税后指标) | 16.4% | 12.3% |
项目投资财务净现值(ic=12%)万元(税后指标) | 29929 | 1104 |
项目投资回收期(年,税后指标) | 8.94 | 13.5 |
项目资本金财务内部收益率(税后指标) | 20.3% | 12.9% |
项目资本金净利润率 | 28.2% | 23.5% |
总投资收益率 | 16.3% | 26.5% |
2.银系列产品生产能力提升建设项目
(1)原项目基本情况及实施进度
1)项目审批程序2020年11月9日,公司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关于公司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银系列产品生产能力提升建设项目实施计划。该项目总投资为19400万元,资金来源全部为募集资金。改造厂房、生产用工艺设备及与之配套的动力公用总图设施。通过项目建设,形成生产硝酸银3000
吨/年、银粉1200吨/年的能力。
2)项目基本情况该项目总投资为19400万元,资金来源全部为募集资金。改造厂房、生产用工艺设备及与之配套的动力公用总图设施。通过项目建设,形成生产硝酸银3000吨/年、银粉1200吨/年的能力。截至2024年6月30日,该项目累计投入募集资金4944.52万元,募集资金投资进度为25.49%。
(2)项目调整的具体内容及原因
1)调整建设纲领原建设纲领:新增硝酸银3000吨/年、VC银粉600吨/年、基础银粉400吨/年、片状银粉200吨/年的生产能力。
变更后建设纲领:新增硝酸银1500吨/年、VC银粉300吨/年、电工粉100吨/年、背银粉100吨/年的生产能力。
调整原因:
a.调减硝酸银产能
根据公司近年来硝酸银业务发展情况及最新市场调研,未来公司硝酸银对外销售量约为700吨/年,公司自用约为800吨/年,合计1500吨/年。因此拟将项目中硝酸银产能由3000吨/年调减为1500吨/年。
b.调减VC银粉产能
VC银粉主要因用于太阳能电池正面银浆,是当前PERC光伏电池使用的主流银粉之一,但光伏行业在平价上网、降本增效的大背景下,对新技术新产品需求迫切,新型银粉技术迭代加速。虽然未来3-5年内对VC银粉的需求相对稳定,但为了控制VC银粉市场的不确定性,拟将项目中VC银粉的产能由600吨/年调减为300吨/年。
c.调减基础银粉、片状银粉产能
基础银粉主要用于以多晶硅电池为技术路线的光伏发电用背面银浆。随着技术发展,太阳能光伏发电行业已转变为采用单晶硅电池的技术路线,导致基础粉应用的主要市场需求萎缩,已无新增生产能力的必要。因此,拟调减项目中基础银粉400吨/年产能。
片状银粉主要用于低温异质结电池(一种高效率的太阳能光伏发电产品)。
随着技术发展,低温异质结光伏电池采用的银粉材料已由片状粉转变为亚微米、纳米球形银粉和球形银包铜粉,导致片状粉应用的主要市场需求萎缩,已无新增生产能力的必要。因此,拟调减项目中基础银粉200吨/年产能。d.新增电工粉、背银粉产能电工粉是制造电接触材料的主要原材料之一,主要应用于开关、继电器、断路器等电工产品领域。经公司前期中试产品的推广应用,已进入国内电工触头材料领域头部企业供应链体系,公司产品性能、稳定性均优于竞争对手。根据目前客户需求分析,订单量预计将达到70-100吨/年,目前公司中试试验线无法满足实际需求。因此,拟新增电工粉100吨/年的产能。
背银粉主要用于PERC太阳能电池背面银浆。该产品市场需求仍处在稳定增长期,预计短时间内无新产品替代风险。根据公司预计,未来2-3年公司背银粉订单将达到100吨/年以上,目前公司背银粉产能严重不足,拟新增电工粉100吨/年的产能。2)调整土建工程及工艺设备根据上述建设纲领调整,相应调整土建工程及工艺设备。土建工程由改造建筑面积5467平方米调整为新建建筑面积3139平方米,改造建筑面积4304平方米;工艺设备由新增142台(套)调减为49台(套)。3)调整建设周期一是由于本项目涉及危险化工工艺,工艺过程采用了甲、乙类危险化学品,工艺过程产生大量废水废气,相应的安全、环保设计和验收审批手续复杂,造成建设周期延长。二是近几年随着光伏技术的迭代,产品工艺技术发生变化,建设单位结合产品的最新技术发展,拟对部分工艺进行优化,导致项目建设周期延长。该项目计划完成时间由2021年6月调整为2026年12月。
4)调整后,项目总投资为15000万元,全部使用募集资金。
(3)调整前后经济效益变化:
项目 | 财务指标(调整前) | 财务指标(调整后) |
项目投资财务内部收益率(税后指标) | 13.1% | 12.4% |
项目投资财务净现值(ic=12%)万元(税后指标) | 7229 | 1360 |
项目投资回收期(年,税后指标)
项目投资回收期(年,税后指标) | 9.81 | 13.01 |
项目资本金财务内部收益率(税后指标) | 34.1% | 24.6% |
项目资本金净利润率 | 24.2% | 20.9% |
总投资收益率 | 15.5% | 15.8% |
3.船用低速机关重件配套及售后服务保障能力建设项目
(1)原项目基本情况及实施进度
1)项目审批程序2015年12月29日,公司召开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等与本次重组相关的议案,同意船用低速机关重件配套及售后服务保障能力建设项目实施计划。2)项目基本情况该项目总投资32670万元,其中使用募集资金30000万元。通过本项目建设,新增气缸套、弹性螺栓等船用低速机关重件150万马力的配套能力,并兼顾重燃、电力等相应产品能力,搭建国内柴油机售后服务保障体系。截至2024年6月30日,该项目累计投入募集资金19579.11万元,募集资金投资进度为65.26%。
(2)项目调整的具体内容及原因
1)调整建设纲领原建设纲领:新增气缸套、弹性螺栓等船用低速机关重件150万马力的配套能力,并兼顾重燃、电力等相应产品能力,搭建国内柴油机售后服务保障体系。变更后建设纲领:新增气缸套等船用低速机关重件100万马力的配套能力,并兼顾重燃、电力等相应产品能力,搭建国内柴油机关重件售后服务保障体系。调整原因:
a.结合低速柴油机市场波动的实际情况,为降低投资风险,宜昌船柴将缸套、连杆、机座机架、缸体、气缸盖等产品的粗加工和部分成品加工工序,以及弹性螺栓等低附加值产品进行外协;即二期项目(关重件50万马力配套能力)的纲领产品全部可采用外协方式解决。b.根据目前中船发动机售后服务业务分工,青岛总部主要开展整机售后服务
保障业务,宜昌船柴开展关重件售后服务保障业务。故将搭建国内柴油机售后服务保障体系调整为搭建国内柴油机关重件售后服务保障体系。
2)调整土建工程及工艺设备根据上述建设纲领调整,相应调整土建工程及工艺设备。土建工程由新增建筑面积110平方米、改造建筑面积3782平方米调整为改造建筑面积4495平方米;工艺设备由新增376台(套)调整为新增238台(套)、搬迁4台(套)。
3)调整建设周期一是该项目与国防科工局节能减排项目拼盘建设,论证方案需充分考虑军工建设需要(满足相应环保和安全要求),论证过程较长。二是在项目建设过程中,由于宜昌当地环保要求日趋严格,该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市中心居民区附近,为满足环保要求,多次论证电炉除尘方案,导致项目建设拖期。因此拟将项目建设周期由36个月调整为108个月。该项目计划完成时间由2021年6月调整为2027年6月。4)调整后,项目总投资为22900万元,其中使用募集资金20534万元。
(3)调整前后经济效益变化:
项目 | 财务指标(调整前) | 财务指标(调整后) |
项目投资财务内部收益率(税后指标) | 15.8% | 8.9% |
项目投资财务净现值(ic=12%)万元(税后指标) | 7,167 | 1885.1(ic=8%) |
项目投资回收期(年,税后指标) | 7.1 | 11.4 |
项目资本金财务内部收益率(税后指标) | 17.9% | 10.5% |
项目资本金净利润率 | 18.5% | 7.6% |
总投资收益率 | 17.9% | 8.9% |
4.风帆(扬州)有限责任公司新型大容量密封铅蓄电池建设项目1)项目审批程序2018年7月9日,公司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关于公司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风帆(扬州)有限责任公司新型大容量密封铅蓄电池建设项目实施计划。
2)项目基本情况该项目总投资34890万元,其中使用募集资金23100万元。通过本项目建设,达到年产400万只汽车用铅酸蓄电池的生产能力。截至2024年6月30日,该项目累计投入募集资金15527.49万元,募集资金投资进度为67.22%。
(2)项目调整的具体内容及原因
1)调整建设纲领随着新能源汽车产业快速发展,汽车市场主要是乘用车市场格局发生巨大变化,新能源车用电池呈现小型化等趋势,公司目前产能基本能够满足未来一段时间内的市场需求增长。故本项目原计划开展的二期建设(年产200万只电池)无需急于实施,建设纲领变更为达到年产200万只汽车用铅酸蓄电池的生产能力。2)调整土建工程及工艺设备根据上述建设纲领调整,相应调整土建工程及工艺设备。土建工程由新建建筑面积2852平方米、改造建筑面积17407.7平方米调整为新建建筑面积5134.4平方米、改造建筑面积18212.7平方米;新增工艺设备由346台(套)调整为新增167台(套)。3)调整建设周期受新能源行业快速发展,汽车主机厂对新能源汽车辅助电源的产品类型持续变化,尚未形成行业成熟的产品技术模式,受此影响蓄电池的产品类别存在较大的不确定,为保障募集资金安全公司暂缓了二期能力建设,导致项目建设周期延长。目前公司确定不再开展二期建设,因此拟将项目建设周期由30个月调整为88个月。该项目计划完成时间由2021年1月调整为2025年6月。4)调整后,项目总投资为23739万元,其中使用募集资金15500万元。
(3)调整前后经济效益变化
项目 | 财务指标(调整前) | 财务指标(调整后) |
项目投资财务内部收益率(税后指标) | 16.9% | 9.3% |
项目投资财务净现值(ic=12%)万元(税后指标) | 9693 | 2708(ic=8%) |
项目投资回收期(年,税后指标) | 7.9 | 11.2 |
项目资本金财务内部收益率(税后指 | 20.4% | 9.3% |
标)
标) | ||
项目资本金净利润率 | 22.3% | 8.3% |
总投资收益率 | 20.8% | 10.7% |
5.生产布局调整及补充设施建设项目
1)项目审批程序2018年7月9日,公司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关于公司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生产布局调整及补充设施建设项目实施计划。
2)项目基本情况该项目总投资45000万元,其中使用募集资金33394.5万元。通过本项目建设,在青岛厂区,优化调整厂区布局与工艺流程,满足宜昌厂区100万马力船用低速柴油机总装能力迁移至青岛厂区的需求,并形成双燃料低速柴油机的研发和总装能力;在大连厂区,改造升级生产线,提高船用低速柴油机总装生产的效率和质量。截至2024年6月30日,该项目累计投入募集资金18267.76万元,募集资金投资进度为54.70%。
(2)项目调整的具体内容及原因
1)变更项目建设主体由于中船发动机有限公司吸收合并青岛海西船舶柴油机有限公司,项目建设主体由青岛海西船舶柴油机有限公司变更为中船发动机有限公司。2)调整建设纲领原建设纲领:在青岛厂区,优化调整厂区布局与工艺流程,满足宜昌厂区100万马力船用低速柴油机总装能力迁移至青岛厂区的需求,并形成双燃料低速柴油机的研发和总装能力;在大连厂区,改造升级生产线,提高船用低速柴油机总装生产的效率和质量。变更后建设纲领:在青岛厂区,新增大缸径液氨燃料低速机总装和调试能力,满足产品接单和生产交付;在大连厂区,改造升级生产线,提高船用低速柴油机总装生产的效率和质量。调整原因:
a.目前中船发动机下辖大柴、宜柴及青岛本部三个生产基地,总体具备400万马力低速机生产能力。根据中船发动机产能布局状况,宜昌厂区100万马力船
用低速柴油机总装能力暂不迁移至青岛厂区,因此无需开展青岛厂区搬迁布局调整。
b.满足氨燃料主机生产需求根据手持订单测算,中船发动机近三年产出低速机均超出设计产能,2025年预计将超出设计产能20%。同时目前三个基地均不具备液氨双燃料主机生产能力,根据手持订单情况,亟需增加氨燃料主机生产能力建设。3)调整土建工程及工艺设备根据上述建设纲领调整,相应调整土建工程及工艺设备。土建工程由填海
32.76亩、新增建筑面积55120平方米调整为32.76亩、新增建筑面积34717.9平方米;工艺设备由新增工艺设备57台(套)、改造工艺设备39台(套)、搬迁工艺设备4台(套)调整为新增工艺设备57台(套)、改造工艺设备4台(套)。4)调整建设周期一是由于本项目包含填海等建设内容,原计划2018年底办理下来的填海手续延期约5年,导致部分建设内容无法实施。二是考虑液氨、甲醇等低碳、零碳燃料低速机需求旺盛,本项目对技术路线及工艺设备进行了调整。该项目计划完成时间由2020年1月调整为2026年6月。5)该项目总投资调整为48000万元,募集资金投资不变。
(3)调整前后经济效益变化
项目 | 财务指标(调整前) | 财务指标(调整后) |
项目投资财务内部收益率(税后指标) | 13.5% | 8.2% |
项目投资财务净现值(ic=8%)万元(税后指标) | 15,130 | 904(ic=8%) |
项目投资回收期(年,税后指标) | 8.3 | 12.6 |
项目资本金财务内部收益率(税后指标) | 18.5% | 9.2% |
项目资本金净利润率 | 20.3% | 9.0% |
总投资收益率 | 16.1% | 10.6% |
6.清苑分公司配送中心建设项目
(1)原项目基本情况及实施进度
1)项目审批程序
2018年7月9日,公司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关于公司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清苑分公司配送中心建设项目实施计划。
2)项目基本情况
该项目总投资为4,457万元,资金来源全部为募集资金。通过项目建设,形成存储铅酸蓄电池125万只的能力,降低运输成本,提升管理效率。截至2024年6月30日,该项目累计投入募集资金6万元,募集资金投资进度为0.13%。
(2)项目终止的原因
风帆公司充分挖掘本部和徐水产业园区的仓储运输能力,已基本满足未来几年的实际需要,不需要再新增仓储能力建设;此外地方政府不鼓励在项目选址地继续开展投资项目建设,因此拟终止该项目建设。项目终止后,风帆公司将以自有资金补足该项目已使用的募集资金。
7.永久补充上市公司及子公司流动资金
上述募投项目调整完成后,调减的募集资金合计为71,673万元。为了提高节余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的财务费用,根据公司及子公司未来资金需求,拟将调减的71,673万元募集资金永久补充公司及子公司流动资金。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2024年10月16日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动力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
议案四《关于增补公司监事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因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人数低于《公司章程》规定人数,根据公司间接控股股东中国船舶集团有限公司的建议,拟增补徐万旭先生为公司监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为止。监事候选人徐万旭先生的基本情况请见附件。此外,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的相关要求,徐万旭先生亲自出席会议,就其履职能力、专业能力、从业经历、违法违规情况、与上市公司是否存在利益冲突,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关系等情况进行说明。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2024年10月16日
附件:徐万旭先生简历
附件:
徐万旭先生简历
徐万旭,男,1970年11月出生,硕士研究生,美国杜兰大学弗里曼商学院能源管理硕士学位。历任海军东海舰队某部队干部;海军潜艇学院某潜艇训练中心副主任;海军装备部正团职干部;中国驻俄罗斯联邦大使馆一等秘书;中央军委装备发展部副师职干部;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中国船舶资本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中国船舶集团物资有限公司监事;中国船舶集团环境发展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中国船舶集团国际工程有限公司监事。现任中国船舶重工集团海洋防务与信息对抗股份有限公司、中船海洋与防务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