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能股份:关于“福能转债”到期兑付暨摘牌的第三次提示性公告
福建福能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福能转债”到期兑付暨摘牌的第三次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可转债到期日和兑付登记日:2024年12月6日
●兑付本息金额:109元人民币/张(含税)
●兑付资金发放日:2024年12月9日
●可转债摘牌日:2024年12月9日
●可转债最后交易日:2024年12月3日
●可转债最后转股日:2024年12月6日
自2024年12月4日至2024年12月6日,“福能转债”持有人仍可以依据约定的条件将“福能转债”转换为公司股票。
福建福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福建福能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1732号)文批准,于2018年12月7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向社会公开发行2,83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28.3亿元人民币,期限为6年。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18〕161号”文同意,上述28.3亿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18年12月28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证券简称为“福能转债”,证券代码为“110048”。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本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现将“福能转债”到期兑付摘牌事项公告如下:
一、兑付方案
根据《募集说明书》的有关约定,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期满后五个交易日内,公司将以本次可转债票面面值的109%(含最后一期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未转股的可转债。
二、可转债停止交易日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福能转债”将于2024年12月4
日开始停止交易,12月3日为“福能转债”最后交易日。在停止交易后、转股期结束前(即自2024年12月4日至2024年12月6日),“福能转债”持有人仍可以依据约定的条件将“福能转债”转换为公司股票。
三、兑付债权登记日(可转债到期日)
“福能转债”到期日和兑付登记日为2024年12月6日,本次兑付的对象为截止2024年12月6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登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福能转债”全体持有人。
四、兑付本息金额与兑付资金发放日
“福能转债”到期兑付本息金额为109元人民币/张(含税),兑付资金发放日为2024年12月9日。
五、兑付办法
“福能转债”的本金和利息将由中登上海分公司通过托管证券商划入“福能转债”相关持有人资金帐户。
六、可转债摘牌日
自2024年12月4日起,“福能转债”将停止交易。自2024年12月9日起,“福能转债”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摘牌。
七、其他
联系部门:公司证券事务部
咨询电话:0591-86211285
特此公告。
福建福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