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农化工: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结果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486 证券简称:扬农化工 编号:临2023-031
江苏扬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
结果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限制性股票登记日:2023年6月29日
? 本次限制性股票登记数量:269.39万股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规定,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的有关要求,江苏扬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完成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登记工作,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情况
(一)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情况
2023年5月18日,公司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正案)》及摘要等相关议案。
2023年5月18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以2023年5月18日为首次授予日,以52.30元/股的价格向228名激励对象授予273.14万股限制性股票。公司独立董事及监事会就相关事项分别发表独立意见和核查意见。
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实际情况如下:
1、首次授予日:2023年5月18日
2、首次授予数量:269.39万股。
3、首次授予人数:226人
4、首次授予价格:52.30元/股
5、限制性股票的来源: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6、实际授予数量与拟授予数量差异的说明:在确定授予日后的协议签署、资金缴纳过程中,有9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部分或全部放弃认购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合计3.75万股,因此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实际授予数量为
269.39万股。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数量不变。
(二)激励对象名单及首次授予情况
姓名 | 职务 | 授予数量 (万股) | 占股权激励计划总量的比例 | 占授予时总股本的比例 |
吴孝举 | 董事、总经理 | 3.22 | 1.195% | 0.010% |
孔勇 | 副总经理 | 2.51 | 0.932% | 0.008% |
王东朝 | 副总经理 | 2.32 | 0.861% | 0.007% |
沈阳 | 副总经理 | 2.03 | 0.754% | 0.007% |
姜友法 | 副总经理 | 2.03 | 0.754% | 0.007% |
王明坤 | 副总经理 | 1.88 | 0.698% | 0.006% |
李安明 | QHSE总监 | 1.88 | 0.698% | 0.006% |
李常青 | 财务负责人 | 1.84 | 0.683% | 0.006% |
陆东升 | 董事会秘书 | 1.84 | 0.683% | 0.006% |
小计 | 19.55 | 7.257% | 0.063% | |
其他激励对象 | 249.84 | 92.743% | 0.806% | |
总计 | 269.39 | 100.000% | 0.869% |
二、本次激励计划的有效期、限售期和解除限售安排情况
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为自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至所有限制性股票全部解除限售或回购注销完毕之日止,最长不超过72个月。
本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的限售期分别为自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36个月、48个月。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限售期内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激励对象因获授的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而取得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等股份同时按本激励计划进行锁定。
限售期满后,公司为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事宜,未满
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持有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本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期 | 解除限售期时间 | 可解除限售比例 |
首次及预留的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 自授予限制性股票完成登记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限制性股票完成登记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 1/3 |
首次及预留的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 自授予限制性股票完成登记之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限制性股票完成登记之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 1/3 |
首次及预留的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 自授予限制性股票完成登记之日起48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限制性股票完成登记之日起60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 1/3 |
三、限制性股票认购资金的验资情况
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3年6月19日出具了《验资报告》(苏亚验[2023]4号),根据该验资报告,截至2023年6月14日止,公司已收到226名激励对象缴纳的限制性股票认购款合计人民币140,890,970.00元,其中计入股本2,693,900.00元,计入资本公积138,197,070.00元。本次增资完成后,公司股本由本次增资之前的309,898,907股变更为312,592,807股。
四、限制性股票的登记情况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的限制性股票共计269.39万股,公司于2023年6月29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登记手续,并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
五、本次授予前后对公司控股股东的影响
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309,898,907股增加至312,592,807股。本次授予前,公司控股股东先正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先正达集团”)持有公司股份112,084,812股,占公司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前股本总额的36.17%;本次授予登记完成后,先正达集团持有的股份数量不变,
占公司授予登记完成后股本总额的比例为35.86%。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发生变化。
六、股权结构变动情况
类别 | 变动前 | 本次变动 | 变动后 | ||
数量 (股) | 比例 (%) | (股) | 数量 (股) | 比例(%)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 | - | 2,693,900 | 2,693,900 | 0.86 |
无限售条件股份 | 309,898,907 | 100.00 | - | 309,898,907 | 99.14 |
总计 | 309,898,907 | 100.00 | 2,693,900 | 312,592,807 | 100.00 |
七、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及说明
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所筹集资金将全部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八、本次授予后新增股份对公司相关年度财务状况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的规定,公司将在限售期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根据最新取得的可解除限售人数变动、业绩指标完成情况等后续信息,修正预计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并按照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
经测算,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成本合计为8,860.24万元,2023年—2027年限制性股票成本摊销情况见下表:
授予数量 (万股) | 股份支付费用 (万元) | 2023年 (万元) | 2024年 (万元) | 2025年 (万元) | 2026年 (万元) | 2027年 (万元) |
269.39 | 8,860.24 | 1,619.94 | 3,204.86 | 2,448.66 | 1,222.90 | 363.87 |
由本激励计划产生的激励成本将在管理费用中列支。上述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仅为测算数据,并不代表最终的会计成本。实际会计成本除了与实际授予日、授予价格和授予数量相关,还与实际生效和失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有关。上述对公司经营成果的影响最终结果将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九、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
2、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验资报告》。
特此公告。
江苏扬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三年七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