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农化工:关于高级管理人员辞职的公告
江苏扬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高级管理人员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江苏扬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4年8月24日收到副总经理沈阳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沈阳先生因工作调动申请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辞职后将继续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沈阳先生的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之日起生效。沈阳先生的辞职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产生影响。 沈阳先生在担任公司副总经理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为公司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公司对沈阳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做出的突出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江苏扬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四年八月二十七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