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农化工: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江苏扬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扬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二〇二四年八月十四日以书面方式发出通知,于二〇二四年八月二十四日以现场及视频通讯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5名,实到监事5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刘俊茹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监事会会议所有议案均获得通过,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1、审议通过《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该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半年度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参与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无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2、审议同意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监事会认为:鉴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1名激励对象被选举为职工监事,不再符合激励条件,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将对该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已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存在
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监事会同意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
特此公告。
江苏扬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二四年八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