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农化工: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江苏扬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年10月17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辽宁省葫芦岛市经济开发区东山街1号辽宁优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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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 493 |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 286,237,772 |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 70.3794 |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苏赋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8人,出席6人,董事杨舰因公出差,独立董事李晨因病,未
能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2、公司在任监事4人,出席4人;
3、总经理和董事会秘书出席本次大会,财务负责人及其他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
席本次大会。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与中化财务公司的关联交易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
A股 | 130,946,304 | 93.1820 | 5,266,272 | 3.7475 | 4,314,940 | 3.0705 |
2、 议案名称: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
A股 | 286,078,452 | 99.9443 | 86,750 | 0.0303 | 72,570 | 0.0254 |
3、 议案名称: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
A股 | 285,939,571 | 99.8958 | 271,391 | 0.0948 | 26,810 | 0.0094 |
4、 议案名称: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
A股 | 279,492,731 | 97.6435 | 2,440,451 | 0.8525 | 4,304,590 | 1.5040 |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序号 | 议案名称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
1 | 关于与中化财务公司的关联交易议案 | 108,830,687 | 91.9085 | 5,266,272 | 4,4474 | 4,314,940 | 3.6441 |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第1项议案,关联股东先正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所持145,710,256股回避表决。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南京)事务所律师:张秋子、祝静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监管指引第1号》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江苏扬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18日
? 上网公告文件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 报备文件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