亨通光电: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23年3月17日以现场加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3月12日以电子邮件、专人送达或电话通知等方式发出,会议的通知及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要求。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会议的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虞卫兴先生主持,审议了关于《筹划亨通海洋通信及智慧城市业务分拆上市》一项议案,相关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筹划亨通海洋通信及智慧城市业务分拆上市》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否决票0票,弃权票0票。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本次筹划亨通海洋通信及智慧城市业务分拆上市事项,符合公司发展战略,有利于拓宽亨通海洋光网的融资渠道,提升公司和亨通海洋光网的核心竞争力,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分拆事项不会导致公司丧失对亨通海洋光网的控制权,不会对公司其他业务板块的持续经营运作构成实质性影响,不会损害公司独立上市地位和持续盈利能力。
监事会同意公司筹划亨通海洋通信及智慧城市业务分拆上市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亨通光电:
2023-005号)。
特此公告。
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二〇二三年三月十八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