亨通光电:关于确认2023年度已回购股份用途的公告
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确认2023年度已回购股份用途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2023年度已回购股份情况介绍
(一)回购方案审批情况
2023年10月23日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同意使用自有资金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5,000 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10,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21.02 元/股(含),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即从 2023 年 10 月 23 日至 2024 年 10 月 22 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 年 10 月 25 日 、 2023年 11 月 8 日 披 露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http://www.sse.com.cn/)的《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亨通光电:2023-063、2023-071 号)。
(二)股份回购完成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20日,公司已完成回购方案,实际回购公司股份8,436,8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34%,成交的最高价格13.42元/股,成交的最低价格11.42元/股,回购均价11.85元/股,支付的总金额9999.03万元(不含交易费用)。
二、 回购股份用途的股份数量
公司于2023年12月21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2023年度已回购股份用途的议案》,根据上述回购方案及回购完成情况,公司确认回购的8,436,800股份将全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
特此公告。
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二三年十二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