亨通光电: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查股网  2024-01-16  亨通光电(600487)公司公告

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于2024年1月15日以现场加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1月10日以电子邮件、专人送达或电话通知等方式发出,会议的通知及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要求。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12名,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12名。会议由董事长崔巍先生主持,会议审议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一项议案,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认可,为完善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公司员工积极性,提高凝聚力,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利益紧密结合在一起,促进公司稳定、健康、可持续发展,增强公众投资者对公司的信心,推动公司股票价值的合理回归,切实保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结合公司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等因素,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竟价交易方式进行股份回购,回购股份将全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0 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20,000 万元(含),具体回购资金总额以实际使用的资金总额为准。本次回购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 12个月内,同时授权公司管理层全权办理本次回购股份的相关事宜。根据《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回购股份方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票12票,否决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亨通光电:2024-003号)。

特此公告。

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〇二四年一月十六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