亨通光电: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一、关于追认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超额部分的独立意见公司追认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超额部分均属于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持续性、经常性关联交易,满足了公司经营及业务发展需要,是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进行的,未损害上市公司利益,不会对公司本期及未来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追认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超额部分。
二、关于优化调整奖励基金(第三期)奖励对象名单及分配额度的独立意见公司优化调整奖励基金(第三期)奖励对象名单及分配额度结合了公司第三期奖励的股票数量较少,且仅2018年达成业绩目标并计提奖励基金的实际情况,此次优化调整有利于充分激发员工的创新创业精神,更好推动企业高质量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关于优化调整奖励基金(第三期)奖励对象名单及分配额度。
独立董事:褚君浩、蔡绍宽、乔久华、杨钧辉
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四年四月二十四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