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药药业: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查股网  2024-04-24  津药药业(600488)公司公告

证券代码:600488 证券简称:津药药业 公告编号:2024-018

津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年4月23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黄海路221号津药药业办公楼六楼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15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631,876,130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57.7618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徐华先生主持,采取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会议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6人,逐一说明未出席董事及其理由;是否是上市公司独立董事;

非独立董事郭珉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现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非独立董事徐晓阳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现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非独立董事李书箱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现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 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其他高管的列席情况。董事会秘书王春丽女士出席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A股631,237,53099.898966,5000.0105572,1000.0906

2、 议案名称: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A股631,237,53099.898966,5000.0105572,1000.0906

3、 议案名称:2023年度财务决算草案

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A股631,237,53099.898966,5000.0105572,1000.0906

4、 议案名称: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A股631,237,53099.898966,5000.0105572,1000.0906

5、 议案名称: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A股631,237,53099.898966,5000.0105572,1000.0906

6、 议案名称: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A股631,237,53099.898966,5000.0105572,1000.0906

(二) 现金分红分段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持股5%以上普通股股东612,736,449100.000000.000000.0000
持股1%-5%普通股股东00.000000.000000.0000
持股1%以下普通股股东18,501,08196.663466,5000.3474572,1002.9892
其中:市值9,296,25099.289766,5000.710300.0000
50万以下普通股股东
市值50万以上普通股股东9,204,83194.148400.0000572,1005.8516

(三)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序号议案名称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4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18,501,08196.663466,5000.3474572,1002.9892
6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18,501,08196.663466,5000.3474572,1002.9892

(四)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的6项议案已全部审议通过;会议听取了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天津长实律师事务所

律师:孙立武律师、郭筱畅律师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天津长实律师事务所孙立武律师、郭筱畅律师见证了本次会议,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长实律见字[2024]28号)。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以及表决程序等事宜,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津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3日

? 上网公告文件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 报备文件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