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金黄金: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查股网  2024-11-04  中金黄金(600489)公司公告

中金黄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权益变动不涉及向市场增持股份,亦不涉及向市场减持股份,系因中金黄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国新央企运营(广州)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国新央运基金)和国新发展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新发展)构成一致行动关系导致合计持股比例超过5%。本次权益变动不触及要约收购。

?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2024年11月1日,公司收到股东国新央运基金和国新发展发来的《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现将有关权益变动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1.国新央运基金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国新央企运营(广州)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

执行事务合伙人国新央企运营投资基金管理(广州)有限公司(委派代表郭一澎)

设立日期

设立日期2017年4月13日

注册地址

注册地址广州市南沙区丰泽西路华梦街1号2104房

出资额

出资额5,010,000万元

企业类型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经营范围

经营范围受托管理股权投资基金(具体经营项目以金融管理部门核发批文为准);股权投资;股权投资管理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01MA59LLKP8K
经营期限2017年4月13日至2027年4月12日

主要合伙人

主要合伙人上海浦银安盛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出资比例为59.88%)、中国国新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出资比例为19.96%)、广州广新资本投资基金(有限合伙)(出资比例为19.96%)、国新央企运营投资基金管理(广州)有限公司(出资比例为0.20%)

通讯地址

通讯地址广州市南沙区丰泽西路华梦街1号2104房

2.国新发展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国新发展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李铁南

设立日期

设立日期2022年2月24日

注册地址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4号2幢1层A2108室

公司注册资本

公司注册资本5,000,000万元

企业类型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

经营范围投资管理;项目投资;投资咨询;企业管理。(“1、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2、不得公开开展证券类产品和金融衍生品交易活动;3、不得发放贷款;4、不得对所投资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5、不得向投资者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或者承诺最低收益”;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2MA7GLPJ40K

经营期限

经营期限2022年2月24日至无固定期限

主要股东

主要股东中国国新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通讯地址

通讯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4号2幢1层A2108室

(二)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国新央运基金由国新央企运营投资基金管理(广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央运基金管理公司)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基金管理人,其在公司股东大会表决权的行使具体由央运基金管理公司总经理负责决策。根据央运基金管理公司2024年10月31日的股东会决定,央运基金管理公司股东央运(广州)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央运投资公司)有权推荐央运基金管理公司的董事席位由2名变更为3名,其他股东合计有权推荐2名。本次变更后,央运投资公司可以通过该等董事会席

位安排决定央运基金管理公司总经理的选任,进而可以实际控制国新央运基金在公司股东大会表决权的行使,而央运投资公司及国新发展同受中国国新控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国新)实际控制。基于上述安排,国新央运基金及国新发展共同扩大了其所能够支配的公司的股份表决权数量,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国新央运基金及国新发展构成一致行动人,二者合计持有的公司股份比例超过5%。

(三)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国新央运基金与国新发展不属于一致行动人,国新央运基金持有公司106,400,62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2.20%,股份种类为人民币普通股;国新发展持有公司151,641,902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3.13%,股份种类为人民币普通股。

本次权益变动后,国新央运基金和国新发展形成一致行动关系,合计持有公司258,042,522股股份,合计持股比例为5.33%。

二、所涉及后续事项

(一)本次权益变动情况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本次权益变动涉及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特此公告。

中金黄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1月4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