鹏欣资源:第八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鹏欣环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鹏欣环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4年10月29日(星期二)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有效表决票3票,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闫银柱先生主持,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以书面表决形式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监事会在全面了解和审核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后,对公司编制的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发表如下书面审核意见:
1、公司董事会、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报告期内执行职务时无违规违法行为,没有发生损害公司利益和股东权益的情况。
2、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真实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3、对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审核意见:
(1)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均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反映出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实际情况;
(3)在公司监事会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编制和
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4)保证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性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在提交监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鹏欣环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