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元建设:十届十二次董事会相关事项的独立董事意见
龙元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龙元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下称“《公司章程》”),作为龙元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认真审阅了公司的相关文件,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对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所审议的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编制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内容属实、完整,且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鉴证,我们认为公司对前次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严格遵循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已披露的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等违规情形。
以下无正文。
独立董事意见(本页无正文,为独立董事关于十届十二次董事会相关事项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刘文富
张 纯
王文烈
2023年10月30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