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元建设: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491 证券简称:龙元建设 公告编号:临2023-093
龙元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龙元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已于2023年12月8日以电话和传真的方式进行了会议通知,2023年12月13日上午10:00在上海市静安区寿阳路99弄龙元集团大楼八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公司现有董事7人,7名董事出席会议,公司3名监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由董事长赖朝辉先生主持。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经表决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具体情况,根据公司股东大会对本次发行相关事宜的授权,对本次发行预案进行了修订,并编制了《龙元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以上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董事赖振元、赖朝辉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具体情况,根据公司股东大会对本次发行相关事宜的授权,对本次发行股票方案论证
分析报告进行了修订,并编制了《龙元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以上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董事赖振元、赖朝辉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具体情况,根据公司股东大会对本次发行相关事宜的授权,对本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进行了修订,并编制了《龙元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符合相关政策和法律法规,以及未来公司整体战略发展规划,有利于满足公司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以上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董事赖振元、赖朝辉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与公司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修订稿)的议案》
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目前的实际情况,根据公司股东大会对本次发行相关事宜的授权,对本次发行方案进行了调整。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号)以及《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号)等文件的要求,为保障中小投资者利益,公司就本次发行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了认真分析,
制定了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与公司采取填补措施,并由相关主体出具了关于切实履行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以上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董事赖振元、赖朝辉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宜,以上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龙元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
2023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