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元建设: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董事意见
龙元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龙元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龙元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给我们提供了拟提交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资料。
作为龙元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本着对全体股东认真负责、实事求是的态度,切实维护广大中小股东的利益的原则,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勤勉尽职。经认真审议,我们基于专业能力独立判断,现就下述事项发表如下意见:
1. 关于拟向关联方采购建筑材料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过认真审核,我们认为,此次关联交易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龙元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交易定价政策在公开、公平、公正的基础上,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参照市场价格进行定价,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非关联股东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我们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独立董事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刘文富
张 纯
王文烈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