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龙元:甬兴证券有限公司关于《龙元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之财务顾问意见
甬兴证券有限公司关于 《龙元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 之财务顾问意见
致:宁波开海自有资金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甬兴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甬兴证券”)作为本次宁波开海自有资金 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收购人”)要约收购龙元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龙元建设”)的财务顾问,甬兴证券对收购人本次要约收购发 表如下结论性意见:
“本财务顾问认为,收购人本次要约收购不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收购人具备收购龙 元建设的主体资格,不存在《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不得收购 上市公司的情形,收购人具备履行本次要约收购的义务的能力。”
本财务顾问同意收购人在《龙元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要约收购报告书摘 要》中引用上述财务顾问意见。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雨兴证券有限公司关于《龙元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要约 收购报告书摘要》之财务顾问意见》签章页)
财务路主办人:73
李
彩
李文昊
姓办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