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西车轴: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3年第一次会议审查意见
晋西车轴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3年第一次会议审查意见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晋西车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于2023年12月13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3年第一次会议,就审议事项发表如下审查意见:
一、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轨道交通及高端装备制造基地建设项目(一期)”结项的议案
我们认为: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或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的内容和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将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继续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后续科学、审慎地选择新的投资项目。
二、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我们认为:公司在确保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该事项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公司董事会制定了切实有效的内控措施和制度,资金安全能够得到保障,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
金投向和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本页无正文,为晋西车轴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3年第一次会议审查意见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字:
(姚小民)
(张鸿儒)
(刘 维)
晋西车轴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12月13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