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工钢构:独立董事意见

http://ddx.gubit.cn  2023-05-13  精工钢构(600496)公司公告

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意见

本人作为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独立董事,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制度》《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在认真审查了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23年度第四次临时会议《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关于为所控制企业提供融资担保的议案》及相关备查资料,并听取有关说明后,现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55,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批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2、同意公司应所控制企业生产经营资金需求,为其提供融资担保。本次担保是为了满足所控制企业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符合公司整体经营发展需求,不存在重大风险,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担保事项的审议及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信息披露充分。

本独立董事将严格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监督公司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做好相关工作,切实保障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本页无正文,为公司独立董事签字页)

李国强赵 平戴文涛

2023年5月12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