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工钢构: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http://ddx.gubit.cn  2023-09-28  精工钢构(600496)公司公告

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CHANGJIANG & JINGGONG STEEL BUILDING (GROUP) CO.,LTD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股票代码:600496 股票简称:精工钢构

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议程

现场会议时间:2023年10月9日下午14:00现场会议地点:上海市闵行区黎安路999号大虹桥国际公司会议室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10月9日至2023年10月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一、大会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介绍本次股东大会的出席情况;

二、宣读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三、选举监票、记票人员;

四、议题审议:

1、审议《关于为所控制企业提供融资担保的议案》;

2、审议《关于为下属子公司浙江精工钢结构集团有限公司提供融资担保的议案》;

3、审议《关于为下属子公司提供融资担保的议案》;

4、审议《关于选举公司董事的议案》

五、股东发言及提问;

六、逐项对议案进行表决,宣布表决结果;

七、律师发表现场法律意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八、与会董事在大会决议和会议记录上签字;

九、大会主持人宣布现场会议结束。

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为确保公司股东在本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期间依法行使权利,保证股东大会的会议秩序和议事效率,依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本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须知。

一、本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公司章程》及《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认真做好召开股东大会的各项工作。

二、股东大会设秘书处,负责大会的程序安排和会务工作。

三、董事会以维护股东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大会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为原则,认真履行法定职责。

四、股东参加股东大会,依法享有公司章程规定的各项权利,并认真履行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得扰乱大会的正常秩序。

五、股东要求在股东大会上发言,应取得大会主持人的同意,发言主题应与本次大会表决事项相关。

六、根据公司章程本次大会议案表决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股东以其所持有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股东在投票表决时,应在表决单中每项议案下设的“同意”、“反对”、“弃权”三项中任选一项,并以打“√”表示,多选或不选均视为“弃权”。

七、表决投票统计,由股东代表和公司监事参加,表决结果当场以决议形式公布。

八、公司董事会聘请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执业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九、本次的会议决议及法律意见书将于本次会议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进行公告。

十、大会结束后,股东如有任何问题或建议,请与董事会秘书办公室联系。

关于为所控制企业提供融资担保的议案

尊敬的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一、担保情况概述

因所控制企业浙江精工钢结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精工”)经营所需,公司拟为其在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分行融资提供最高额度担保,担保金额不超过 11,900万元(其中续保7,838万元),担保期限3年。

根据公司章程和及其他相关规定,上述担保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经公司最近一次召开的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二、被担保公司的基本情况

浙江精工钢结构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地:浙江省绍兴市柯桥区柯桥经济开发区鉴湖路,法定代表人:孙关富,注册资本:120,797.647万元人民币,主要从事生产、销售轻型、高层用建筑钢结构产品及新型墙体材料、钢结构设计、施工安装等。截至目前,本公司持有其99.34%的股权。浙江精工截至2022年12月31日,总资产105.60亿元,净资产26.14亿元(数据经审计)。截至2023年3月31日,总资产101.35亿元,净资产26.83亿元(数据未经审计)。

三、担保的主要内容

1、担保人: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被担保人:浙江精工钢结构集团有限公司

3、债权人: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分行

4、担保内容:浙江精工此次银行融资方式主要为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工程类保函等。

5、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担保等。

6、担保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3年。

7、担保金额:11,900 万元。

8、其他:担保范围为在担保期限内所签订的一系列合同及其修订或补充(包

括但不限于展期合同)等,具体由公司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实施。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担保有利于企业生产经营持续、健康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23年度第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担保事项。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如下:同意公司应所控制企业浙江精工生产经营资金需求,为其提供融资担保。本次担保是为了满足所控制企业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符合公司整体经营发展需求,不存在重大风险,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担保事项的审议及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信息披露充分。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23年7月28日,公司的实际对外融资担保金额累计为224,782万元人民币(均为公司所控制企业)。加上本次董事会审议的新增担保4,062万元(本次董事会共审议担保11,900万元,其中续保7,838万元),公司对外融资担保金额合计228,844万元人民币,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8.68%。无逾期担保的情况。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23年度第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10月9日

关于为下属子公司浙江精工钢结构集团有限公司

提供融资担保的议案

尊敬的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一、担保情况概述

因所控制企业浙江精工钢结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精工”)经营所需,公司拟为其在国家开发银行浙江省分行融资提供最高额度担保,担保金额不超过40,000万元(其中续保25,000万元),担保期限3年。

根据公司章程和及其他相关规定,上述担保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经公司最近一次召开的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二、被担保公司的基本情况

浙江精工钢结构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地:浙江省绍兴市柯桥区柯桥经济开发区鉴湖路,法定代表人:孙关富,注册资本:120,797.647万元人民币,主要从事生产、销售轻型、高层用建筑钢结构产品及新型墙体材料、钢结构设计、施工安装。截至目前,本公司持有其99.34%的股权。浙江精工截至2022年12月31日,总资产105.60亿元,净资产26.14亿元(数据经审计)。截至2023年6月30日,总资产105.03亿元,净资产27.21亿元(数据未经审计)。

三、担保的主要内容

1、担保人: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被担保人:浙江精工钢结构集团有限公司

3、债权人:国家开发银行浙江省分行

4、担保内容:浙江精工此次银行融资方式主要为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工程类保函等。

5、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担保等。

6、担保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3年。

7、担保金额:40,000万元。

8、其他:担保范围为在担保期限内所签订的一系列合同及其修订或补充(包括但不限于展期合同)等,具体由公司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实施。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担保有利于企业生产经营持续、健康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23年度第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担保事项。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如下:同意公司应所控制企业浙江精工钢结构集团有限公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为其提供融资担保。本次担保是为了满足所控制企业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符合公司整体经营发展需求,不存在重大风险,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担保事项的审议及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信息披露充分。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23年8月25日,公司的实际对外融资担保金额累计为243,727.57万元人民币,其中为关联公司担保共计19,500万元人民币(关联担保已经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加上本次董事会审议的新增担保15,000万元(本次董事会共审议担保40,000万元,其中续保25,000万元),公司对外融资担保金额合计258,727.57万元人民币,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32.42%。无逾期担保的情况。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23年度第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10月9日

关于为下属子公司提供融资担保的议案尊敬的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一、担保情况概述

因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下属所控制企业经营所需,公司拟为其在银行融资提供最高额度担保,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拟被担保企业债权人担保金额(万元)担保期限担保内容备注
1安徽精工钢结构有限公司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六安分行10,000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1年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工程类保函等最高额担保为续保;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担保等
2精工工业建筑系统集团有限公司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16,800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1年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工程类保函等最高额担保为续保;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担保等

根据公司章程和及其他相关规定,上述担保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经公司最近一次召开的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担保范围为在担保期限内所签订的一系列合同及其修订或补充(包括但不限于展期合同)等,具体由公司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实施。

二、被担保公司的基本情况

安徽精工钢结构有限公司, 注册地:安徽省六安经济开发区长江精工工业园,法定代表人:张泉谷,注册资本:5088.5664万元人民币,主要从事生产、销售轻型、高层、设备用钢结构产品及新型墙体材料;钢结构设计、施工、安装及技术咨询;劳务派遣;劳务服务。截至目前,本公司持有其98.26%的股权。安徽精工截至2022年12月31日,总资产5.58亿元,净资产1.3亿元(数据经审计)。截至2023年6月30日,总资产7.07亿元,净资产1.48亿元(数据未经审计)

精工工业建筑系统集团有限公司,注册地:浙江省绍兴柯桥经济开发区柯西工业园鉴湖路,法定代表人:洪国松,注册资本10000万美元,主要从事建筑工程施工建筑工程设计施工专业作业建筑劳务分包新兴能源技术研发;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太阳能热发电产品销售;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销售等。截至目前,

本公司持有(含间接)其99.63%的股权。截至2022年12月31日,总资产30.59亿元、净资产9.39亿元(数据经审计)。截至2023年6月30日,总资产33.80亿元,净资产10.23亿元(数据未经审计)

三、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担保有利于企业生产经营持续、健康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23年度第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担保事项。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如下:同意公司应所控制企业生产经营资金需求,为其提供融资担保。本次担保是为了满足所控制企业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符合公司整体经营发展需求,不存在重大风险,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担保事项的审议及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信息披露充分。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23年9月19日,公司的实际对外融资担保金额累计为244,687万元人民币,其中为关联公司担保共计19,500万元人民币(关联担保已经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加上本次董事会审议的实际新增担保7,890万元人民币(本次董事会共审议担保26,800万元,其中实际已有续保18,910万元),公司对外融资担保金额合计252,577万元人民币,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31.65%。无逾期担保的情况。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23年度第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10月9日

关于选举公司董事的议案

尊敬的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为保障公司董事会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经公司2023年9月19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2023年度第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提名张蕾女士(简历附后)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届满日止。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23年度第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10月9日

张蕾,女,1986年5月出生,农工党员,本科学历,中级经济师,历任安徽六安新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综合管理部经理、融资部经理、副总经理、总经理职务;现任六安市产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六安市产业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张蕾女士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情况。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