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工钢构:关于下属子公司签署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工程总承包(EPC)合同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查股网  2025-02-13  精工钢构(600496)公司公告

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简称:精工钢构 股票代码:600496 编号:临2025-010转债简称:精工转债 转债代码:110086

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下属子公司签署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工程总承包(EPC)合同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下属子公司精工绿筑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精工绿筑”)与公司关联方会稽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会稽山”)签署《会稽山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工程总承包(EPC)合同》(以下简称“合同”或“本合同”),交易金额为 14,860万元人民币(含税),总工期为540日历天。

? 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 截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与同一关联方或不同关联方同类别的关联交易金额累计未达到公司2023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5%以上,本次关联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本次关联交易合同履行周期较长,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遇外部宏观和市场环境、行业政策等发生重大变化,可能会出现工程变更或延期、缓建等情形,导致合同无法如期或全面履行。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近日,精工绿筑承建关联方会稽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的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并与会稽山签署《会稽山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工程总承包(EPC)合同》,合同总价款为14,860万元,总工期为540日历天。关联交易具体情况如下:

一、关联交易概述

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会稽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为鼓励优秀员工长期、稳定在企业工作,满足公司人才住房需求拟利用自有存量土地投资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鉴于精工绿筑自研的装配式住宅产品体系,兼收钢结构与混凝土两种结构材料的优点,符合中国人居住习惯,同时又以施工速度快、对现场环境要求小、对周围污染少等优点,能够有效满足会稽山的项目建设需求。同时精工绿筑前期已经积累了绍兴拔茅职工之家建设工程施工项目、上海真新社区W06-1601单元13-05地块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等丰富的同类项目经验。故双方就该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达成合作意向。本合同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并经合同各方签字盖章后方生效,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开展包括但不限于补充协议的签订、合同履约实施、收款等相关后续工作。

二、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关系介绍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二)款之规定,会稽山与公司属于同一控制下的企业,与公司存在关联关系,会稽山为公司的关联法人,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会稽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

2、注册地:浙江省绍兴市柯桥区湖塘街道杨绍路2579号

3、法定代表人:方朝阳

4、公司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5、注册资本:47946.3409万人民币

6、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000609661933L

7、成立日期:1993年10月18日

8、经营范围:许可项目:酒制品生产;调味品生产;食品生产;食品销售;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食品进出口;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食品互联网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9、最近一年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亿元

2023年1-12月(经审计)2024年1-9月(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14.1110.62
归母净利润1.671.13
2023年12月31日(经审计)2024年9月30日(未经审计)
总资产45.2842.83
净资产36.7136.53

10、经查询,会稽山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财务、资产、信用状况良好,业务经营稳定,具备良好的信誉和履约能力。公司与会稽山之间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其它关系的说明。

三、本次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本次关联交易系精工绿筑与会稽山签署的《会稽山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工程总承包(EPC)合同》,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一)合同主体:

发包人: 会稽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

承包人: (牵头人)精工绿筑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成员一)浙江卓择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成员二)华汇工程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合同内容:项目总用地面积约3.5万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4.5万平方米,包含保障性租赁住房、综合楼、配电房等与总包施工有关的工程范围。

(三)工程地点:绍兴市柯桥区湖塘街道杨绍路2579号

(四)合同工期:540日历天

(五)合同金额:14,860万元

(六)定价原则:以浙江省工程建设计价依据(浙江省定额)按工料单价法计价,工程量按实计算,结合行业内可比之当地市场价格的定价原则

(七)结算方式:由发包人及监理人审定确认工程量后按进度支付进度款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本次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经营业务往来,交易双方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交易价格根据市场价格、投标单位比质比价确定,定价公允合理,符合正常商业惯例,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本次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为公司所控制的企业精工绿筑日常的正常工程承建行为,交易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交易价格根据市场价格、投标单位比质比价确定,定价公允合理,符合正常商业惯例,不影响公司独立性,亦不会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本次关联交易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公司于2025年2月9日召开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5年第一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下属子公司签署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工程总承包(EPC)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表决结果:3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认为:本次关联交易属于日常的正常经营业务往来,交易双方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交易价格根据市场价格、投标单位比质比价确定,定价公允合理,符合正常商业惯例,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上述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且为保证议案审议和表决程序合规合法,关联董事需回避表决。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5年2月12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2025年度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下属子公司签署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工程总承包(EPC)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会议就上述议案进行表决时,关联董事方朝阳、孙关富、裘建华、孙国君、陈国栋回避表决,其他参与表决的董事一致审议通过该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认为,本次关联交易属于日常的正常经营业务往来,交易双方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交易价格根据市场价格、投标单位比质比价确定,定价公允合理,符合正常商业惯例,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在审议此议案时,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表决,决策程序符合

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本次关联交易。

(三)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金额未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因此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被查文件目录

(一)公司第九届董事会2025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5年第一次专门会议审核意见

(三)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四)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工程总承包(EPC)合同

特此公告。

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2月12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