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工钢构:关于实施回购股份注销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股票简称:精工钢构股票代码:600496编号:临2025-059转债简称:精工转债转债代码:110086
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施回购股份注销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5年2月28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2025年度第五次临时会议和2025年3月18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前次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议案》,同意将前次回购股份用途由“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变更为“用于注销以减少注册资本”。即同意公司将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22,766,035股公司股份进行注销并相应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在本次股份回购库存股注销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将由2,012,890,171元变更为1,990,124,136元,总股本将由2,012,890,171股变更为1,990,124,136股。
?股份注销日:2025年5月7日。
一、回购股份情况概述
公司于2022年10月13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2022年度第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回购价格不超过6.09元/股(含),回购资金不低于5,000万元(含),不超过10,000万元(含)。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0月1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精工钢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81)和2022年10月20日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
书》(公告编号:临2022-084)。
截止2022年11月3日,公司完成回购。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股份22,766,03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13%。本次回购期间买入的最高价为4.50元/股、最低价为4.16元/股,成交均价4.39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99,988,602元(不含印花税、佣金等交易费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1月5日披露的《精工钢构关于回购股份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88)。
二、本次回购股份注销的实施情况
公司分别于2025年2月28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2025年度第五次临时会议和2025年3月18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前次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议案》,同意将前次回购股份用途由“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变更为“用于注销以减少注册资本”。即同意公司将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22,766,035股公司股份进行注销并相应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在本次股份回购库存股注销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将由2,012,890,171元变更为1,990,124,136元,总股本将由2,012,890,171股变更为1,990,124,136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5年3月1日和2025年3月19日披露的《精工钢构关于变更前次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16)和《精工钢构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27)。
1、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安排
公司根据《精工钢构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精工钢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议事规则》的规定,于2025年3月18日召开精工转债2025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同意公司注销前次回购股份暨不要求公司提前清偿“精工转债”债务及提供担保的议案》,即精工转债的债权人同意就公司本次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暨减少注册资本的事项,不要求公司提前清偿“精工转债”债务及提供担保。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3月19日披露的《精工钢构关于“精工转债”2025年第一次持有人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28)。
2、其他债权人安排
公司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就股份回
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购注销事项履行了债权人通知程序,于2025年3月19日披露了《精工钢构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为注销暨减少注册资本通知债权人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5-029)。截至申报期满,公司未收到其他债权人对本次回购股份注销事项提出异议,也未收到其他债权人向公司提出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的文件。
公司已向上海证券交易所递交了本次回购股份注销申请,本次回购股份注销日期为2025年5月7日,后续公司将依法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等手续。
三、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变更及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2,012,890,171股变更为1,990,124,136股。具体股权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股份类别 | 本次变动前 | 本次变动后 | ||
股份数量(股) | 比例(%) | 股份数量(股) | 比例(%) | |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 2,012,890,171 | 100 | 1,990,124,136 | 100 |
其中: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 22,766,035 | 1.13 | - | - |
股份总数 | 2,012,890,171 | 100 | 1,990,124,136 | 100 |
注:1、自2024年12月31日至2025年3月31日,共有人民币1,000元“精工转债”转换为公司股票,转股数量为205股,公司总股本由2,012,889,966股变更为2,012,890,171股。
2、公司“精工转债”处于转股期,上述股权结构变动以注销事项完成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股权结构表为准。
四、本次回购股份注销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股份注销事项已经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相应的审议、决策和信息披露程序,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债务履行能力、持续经营能力等产生影响。注销后,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