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工钢构:关于“精工转债”转股价格调整暨转股停复牌的公告
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精工转债”转股价格调整暨转股停复牌的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证券停复牌情况:适用因回购股份注销完成引起的“精工转债”转股价格调整,本公司的相关证券停复牌情况如下: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证券代码
证券代码 | 证券简称 | 停复牌类型 | 停牌起始日 | 停牌期间 | 停牌终止日 | 复牌日 |
110086 | 精工转债 | 可转债转股停牌 | 2025/5/7 | 全天 | 2025/5/7 | 2025/5/8 |
?调整前转股价格:4.86元/股?调整后转股价格:4.87元/股?本次转股价格调整实施日期:2025年5月8日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基本情况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4153号)核准,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2日公开发行了2,00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人民币100元,发行总额为人民币20亿元,期限6年。票面利率为:第一年0.3%、第二年0.5%、第三年1.0%、第四年
1.5%、第五年1.8%、第六年2.0%,转股期限为自2022年10月28日至2028年4月21日止。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1〕141号文同意,公司本次发行的
20亿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2年5月23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债券简称“精工转债”,债券代码“110086”。
根据《精工钢构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和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精工转债”自2022年10月28日起可转换为本公司股份。“精工转债”的初始转股价格为5.00元/股,因公司实施2021年度权益分派,自2022年6月16日起,转股价格调整为4.96元/股;因公司实施2022年度权益分派,自2023年6月13日起,转股价格调整为4.92元/股;因公司实施2023年度权益分派,自2024年7月1日起,转股价格调整为4.86元/股。
二、调整转股价格的依据
根据募集说明书的相关条款,在“精工转债”发行之后,若公司发生派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以及派发现金股利等情况,公司将按下述公式进行转股价格的调整(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后一位四舍五入):
派送股票股利或转增股本:P1=P0/(1+n);
增发新股或配股:P1=(P0+A×k)/(1+k);
上述两项同时进行时:P1=(P0+A×k)/(1+n+k);
派送现金股利:P1=P0–D;
上述三项同时进行:P1=(P0–D+A×k)/(1+n+k)。
其中:P0为调整前转股价格,n为派送股票股利或转增股本率,k为增发新股或配股率,A为增发新股价格或配股价格,D为每股派送现金股利,P1为调整后转股价格。
当公司出现上述股份和/或股东权益变化情况时,公司将按照最终确定的方式进行转股价格调整,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和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并在公告中载明转股价格的调整日、调整办法及暂停转股的期间(如需)。当转股价格调整日为可转债持有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票登记日之前,则该持有人的转股申请按公司调整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当公司可能发生股份回购、合并、分立或任何其他情形使公司股份类别、数量和/或股东权益发生变化从而可能影响可转债持有人的债权利益或转股衍生权益
时,公司将视具体情况按照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以及充分保护可转债持有人权益的原则调整转股价格。有关转股价格调整的内容及操作办法将依据届时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来制订。公司分别于2025年2月28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2025年度第五次临时会议和2025年3月18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前次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议案》,同意将前次回购股份用途由“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变更为“用于注销以减少注册资本”。即同意公司将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22,766,035股公司股份进行注销并相应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综上所述,本次“精工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符合《募集说明书》的相关条款。
三、转股价格调整公式及调整结果根据《募集说明书》相关条款,因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注销,“精工转债”按下述公式进行转股价格的调整(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后一位四舍五入):
P1=(P0+A×k)/(1+k)其中:P0为调整前转股价,k为增发新股或配股率,A为增发新股价或配股价,P1为调整后转股价。P0=4.86元/股A=4.39元/股(回购均价)K=(-22,766,035/2,012,890,171)×100%=-1.13%P1=(4.86+4.39×(-1.13%))/(1+(-1.13%))=4.87元/股。(按四舍五入原则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根据上述规则,本次回购股份注销后,“精工转债”的转股价格由4.86元/股调整为4.87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将于2025年5月8日开始生效。“精工转债”2025年5月7日停止转股,2025年5月8日起恢复转股,敬请各位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