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工钢构:关于“精工转债”预计触发转股价格修正条件的提示性公告

查股网  2026-06-27  精工钢构(600496)公司公告

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转债代码:110086

转债简称:精工转债

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精工转债”预计触发转股价格修正条件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证券代码:600496,证券简称:精工钢构

?转债代码:110086,转债简称:精工转债

?转股价格:4.57 元/股

?转股时间:2022 年10 月28 日至2028 年4 月21 日

?自2026 年6 月11 日起至2026 年6 月12 日收盘,长江精工钢结构(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精工钢构”)股票收盘价格有1 个交易日 低于调整前转股价格的80%(即3.83 元/股)。自2026 年6 月15 日起至2026 年 6 月26 日收盘,公司股票收盘价格有9 个交易日低于当前转股价格的80%(即 3.66 元/股),预计触发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件。若触发条件,公司将于触发条件 当日召开董事会审议决定是否修正转股价格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 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4153 号)核准,本公司 于2022 年4 月22 日公开发行了2,000 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人民币 100 元,发行总额为人民币20 亿元,期限6 年。票面利率为:第一年0.3%、第 二年0.5%、第三年1.0%、第四年1.5%、第五年1.8%、第六年2.0%,转股期限 为自2022 年10 月28 日至2028 年4 月21 日止。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1〕141 号文同意,公司本次发行的

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 亿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2 年5 月23 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债 券简称“精工转债”,债券代码“110086”。

根据《精工钢构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 明书》”)的约定和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精工转债”自2022 年10 月28 日起可转 换为本公司股份。“精工转债”的初始转股价格为5.00 元/股,因公司实施2021 年度权益分派,自2022 年6 月16 日起,转股价格调整为4.96 元/股;因公司实 施2022 年度权益分派,自2023 年6 月13 日起,转股价格调整为4.92 元/股;因 公司实施2023 年度权益分派,自2024 年7 月1 日起,转股价格调整为4.86 元/ 股。因公司实施回购股份注销,自2025 年5 月8 日起,转股价格调整为4.87 元 /股; 因公司实施2024 年度权益分派,自2025 年6 月23 日起,转股价格调整为 4.79 元/股。因公司实施2025 年度权益分派,自2026 年6 月15 日起,转股价格 调整为4.57 元/股。

二、关于“精工转债” 转股价格修正条款与可能触发情况

(一)转股价格修正条款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存续期间,当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有十 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0%时,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 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价格调整日 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 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

上述方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股 东大会进行表决时,持有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的股东应当回避。修正后的转股价格 应不低于审议上述方案的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和前一交易日公司股 票交易均价的较高者。

(二)转股价格修正条款预计触发情况

自2026 年6 月11 日起至2026 年6 月12 日收盘,公司股票收盘价格有1 个 交易日低于调整前转股价格的80%(即3.83 元/股)。自2026 年6 月15 日起至 2026 年6 月26 日收盘,公司股票收盘价格有9 个交易日低于当前转股价格的 80%(即3.66 元/股),存在触发“精工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件的可能性。若 未来19 个交易日内有5 个交易日收盘价仍继续满足相关条件的,将可能触发“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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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转债”的转股价格修正条款。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2 号——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相关规定,“在转股价格修正条件触发当日,上市 公司应当召开董事会审议决定是否修正转股价格,在次一交易日开市前披露修正 或者不修正可转债转股价格的提示性公告,并按照募集说明书或者重组报告书的 约定及时履行后续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上市公司未按本款规定履行审议程 序及信息披露义务的,视为本次不修正转股价格。” 公司将依据上述规则要求,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履行审议及披露义务。

三、风险提示

公司将根据《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和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于触发“精工转债” 的转股价格修正条件当日召开董事会审议决定是否修正转股价格,并及时履行信 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6 月27 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