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工钢构:关于控股子公司为上市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496证券简称:精工钢构公告编号:2026-053转债代码:110086转债简称:精工转债
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为上市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
| 被担保人名称 | 本次担保金额 | 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不含本次担保金额) | 是否在前期预计额度内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 |
| 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10,000.00万元 | 132,189.39万元 | 否 | 否 |
?累计担保情况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金额(万元) | 0 |
| 截至本公告日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万元) | 459,799.44 |
| 对外担保总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 | 48.96 |
| 特别风险提示(如有请勾选) | □担保金额(含本次)超过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对外担保总额(含本次)超过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0%□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担保总额(含本次)达到或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30%□本次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单位提供担保 |
| 其他风险提示(如有) |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因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经营所需,公司控股子公司浙江精工钢结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精工”)拟为本公司在银行融资提供最高额度担保,具体情况如下:
| 序号 | 担保企业 | 拟被担保企业 | 债权人 | 担保方式 | 担保金额(万元) | 担保期限 | 担保内容 | 备注 |
| 1 | 浙江精工 | 公司 |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 | 连带责任保证 | 10,000 | 3年 | 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国内信用证、非融资性保函、商票贴现等 | 最高额担保为新增担保,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担保等 |
(二)内部决策程序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本次浙江精工为本公司提供担保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浙江精工已履行内部审议程序。
具体担保协议的签署及担保形式等的确认,由公司管理层负责实施。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 被担保人类型 | 法人 |
| 被担保人名称 | 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被担保人类型及上市公司持股情况 | 其他:_上市公司自身___ |
| 主要股东及持股比例 | 精工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股11.91%精工控股集团(浙江)投资有限公司持股17.79% |
| 法定代表人 | 方朝阳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40000711774045Q |
| 成立时间 | 1999年6月28日 | ||
| 注册地 | 安徽省六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长江精工工业园 | ||
| 注册资本 | 199012.4136万人民币 | ||
| 公司类型 | 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 ||
| 经营范围 | 一般项目:金属结构制造;金属结构销售;轻质建筑材料制造;轻质建筑材料销售;金属材料销售;工程管理服务;工程造价咨询业务;对外承包工程;土石方工程施工;园林绿化工程施工;金属门窗工程施工;金属材料制造;金属制品销售;金属制品研发;建筑材料销售;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特种设备销售;建筑工程机械与设备租赁;新兴能源技术研发;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太阳能热发电产品销售;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光伏发电设备租赁;电子专用材料研发;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销售;机械电气设备销售;电气设备修理;合同能源管理(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许可项目:测绘服务;建设工程勘察;建设工程设计;建设工程监理;建设工程施工;建筑劳务分包;输电、供电、受电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和试验(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 ||
| 主要财务指标(万元) | 项目 | 2026年3月31日/2026年1-3月 | 2025年12月31日/2025年度 |
| 资产总额 | 2,737,460.10 | 2,824,526.35 | |
| 负债总额 | 1,783,077.50 | 1,882,539.69 | |
| 归母净资产 | 951,325.76 | 939,049.34 | |
| 营业收入 | 484,412.37 | 2,083,827.87 | |
| 归母净利润 | 15,138.46 | 60,496.21 | |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因经营所需向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申请授信10,000万元,浙江精工为公司上述业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额度不超过10,000万元,担保期限不超过3年。目前尚未确定具体贷款协议、担保协议内容,具体借款金额、担保金额、担保期限等条款将在上述范围内,以有关主体实际签署的协议为准。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担保主要为满足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和发展规划。公司经营状况稳定,资信状况良好,具备偿债能力,担保风险整体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的实际对外融资担保金额累计为459,799.44万元人民币,其中为关联公司担保共计19,500万元人民币(关联担保已经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的48.96%。无逾期担保的情况。
特此公告。
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6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