驰宏锌锗:关于拟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公告
云南驰宏锌锗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云南驰宏锌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0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了《关于审议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的预案》。为进一步完善公司风险管理体系,保障公司和投资者的权益,促进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其职责范围内更充分地行使权利和履行职责,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规定,公司拟为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以下简称“董监高责任险”),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董监高责任险具体购买方案
(一)投保人:云南驰宏锌锗股份有限公司。
(二)被保险人: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三)投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年(具体以与保险公司协商确定的数额为准)。
(四)保险费用:不超过人民币70万元/年(含增值税)(具体以与保险公司协商确定的数额为准)。
(五)保险期限:12个月。
为提高决策效率,公司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在上述权限内,授权公司经理层负责办理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购买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相关责任主体;确定保险公司;在限额内确定保险金额、保险费及
其他保险条款;选择及聘任保险经纪公司或其他中介机构;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及处理与投保相关的其他事项等)。因该事项与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存在利害关系,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规定,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对本事项进行了回避表决,公司为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事项将直接提交至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为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有利于完善公司风险管理体系,促进相关责任人员充分行使权利和履行职责。该事项的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全体监事已回避表决,监事会同意将该事项直接提交至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拟为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有利于更好的保障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权益,也有助于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更好地履行职责。该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公司全体董事已回避表决,我们同意将该事项直接提交至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云南驰宏锌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