驰宏锌锗: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云南驰宏锌锗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云南驰宏锌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2.会议通知于2024年10月12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
3.会议于2024年10月24日以通讯方式召开。
4.会议应出席监事4人,实际出席监事4人。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认真审查,监事会认为:
(1)《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季度报告的披露要求,所包含的信息能够真实反映公司报告期内的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
(3)在出具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云南驰宏锌锗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10月25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