烽火通信: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于2024年7月17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会议通知以书面方式发送至董事会全体董事。会议应参加董事十一人,实际参加董事十一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本次会议经审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1、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不向下修正“烽火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公司股价已触发“烽火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董事会决定本次不向下修正“烽火转债”转股价格,且自本次董事会决议公告起未来三个月,如再次触发“烽火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亦不提出向下修正方案。三个月期满之后,如再次触发“烽火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届时董事会将再次召开会议决定是否行使“烽火转债”转股价格的向下修正权利。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不向下修正“烽火转债”转股价格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4-021)。
2、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改聘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同意聘任杨勇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符宇航女士不再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2024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3、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改聘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同意聘任王丰先生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开展相关工作;董强华先生不再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改聘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2)。
特此公告。
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