烽火通信: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烽火通信”或“公司”)本次拟使用公开发行可转债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2.7亿元(含2.7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在有效期内上述额度可以滚动循环使用,并且公司将随时根据募投项目的进展及需求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490号)核准,公司公开发行人民币3,088,350,000.00元可转换公司债券。2019年12月6日,主承销商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在扣除保荐及承销费用人民币28,720,000.00元后将余额人民币3,059,630,000.00元全部汇入公司开设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内。募集资金总额扣除本次发行费用人民币31,462,800.00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056,887,200.00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9]第ZE10780号验证报告。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设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投资总额 | 拟投入募集 资金 | 调整后的募集资金投入金额 |
1 | 5G承载网络系统设备研发及产业化项目 | 100,464.00 | 100,464.00 | 97,317.72 |
2 | 下一代光通信核心芯片研发及产业化项目 | 81,203.00 | 81,203.00 | 81,203.00 |
3 | 烽火锐拓光纤预制棒项目(一期) | 89,978.00 | 50,000.00 | 50,000.00 |
4 | 下一代宽带接入系统设备研发及产业化项目 | 53,668.00 | 38,090.00 | 38,090.00 |
5 | 信息安全监测预警系统研发及产业化项目 | 51,097.00 | 39,078.00 | 39,078.00 |
合 计 | 376,410.00 | 308,835.00 | 305,688.72 |
截至2024年12月8日,募集资金专户账户余额287,991,834.03元。
三、前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3年12月6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4.6亿元(含4.6亿元)人民币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有效期内上述额度可以滚动循环使用,并将根据工程进度提前安排归还募集资金,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运行。
截至2024年11月21日,公司已将实际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4.6亿元闲置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已将上述归还事项及时通知公司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保荐代表人。
上述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以及资金归还事项详见公司刊登在2024年11月23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归还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6)。
四、本次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确保公司和股东利益最大化,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的前提下,预计未来十二个月内公司将有部分募集资金出现暂时闲置情况,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公司拟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2.7亿元(含2.7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计算),在有效期内上述额度可以滚动循环使用,并将根据工程进度提前安排归还募集资金,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运行。
上述闲置募集资金为暂时补充公司日常经营所用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会通过直接或间接的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
五、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决策程序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并由监事会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六、专项意见说明
(一)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1、烽火通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
2、烽火通信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分别对该议案进行了审议并表决通过。
综上,国金证券对烽火通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无异议。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减少财务费用,降低公司运营成本,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2.7亿元(含2.7亿元)人民币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决议;
2、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
3、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之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