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达制造: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查股网  2024-05-23  科达制造(600499)公司公告

科达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科达制造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简称:科达制造股票代码:600499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新华联控股有限公司注册地址:北京市通州区外郎营村北2号院2号楼10层通讯地址:北京市通州区台湖镇政府大街新华联集团总部大厦10层

股份变动性质:减少

签署日期:二〇二四年五月二十二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1、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编写本报告书;

2、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权益变动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及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3、依据《证券法》、《收购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科达制造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科达制造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

4、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材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作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目 录

第一节 释义 ...... 1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 2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 ...... 4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 5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 6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 7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8

第七节 备查文件 ...... 9

附表 ...... 10

第一节 释义除非另有说明,以下简称在本权益报告中作如下释义:

信息披露义务人、新华联控股新华联控股有限公司
上市公司、公司、科达制造科达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本报告书、本报告《科达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本次权益变动因公司总股本减少导致信息披露义务人股份比例被动增加至5.08%,其于2024年5月14日至5月22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交易系统卖出上市公司1,528,100股,使得其合计持有上市公司的股份占总股本的比例降低至5.00%的行为。
北京一中院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中国证监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元、万元、亿元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名称新华联控股有限公司
注册地北京市通州区外郎营村北2号院2号楼10层
法定代表人傅军
注册资本300,000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72634219X5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主要经营范围投资;接受委托进行企业经营管理;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培训;销售百货、机械电器设备、金属材料、木材、建筑材料、装饰材料、五金交电、工艺美术品、针纺织品、第一类医疗器械、第二类医疗器械;出租商业用房(不得作为有形市场经营用房);货物进出口;销售自行开发的商品房;食品经营(仅销售预包装食品);住宿服务;餐饮服务;房地产开发。(“1、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2、不得公开开展证券类产品和金融衍生品交易活动;3、不得发放贷款;4、不得对所投资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5、不得向投资者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或者承诺最低收益”;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住宿服务;餐饮服务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傅军持股2.83%、长石投资有限公司持股93.4%
经营期限2001年6月15日至2041年6月14日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主要负责人

姓名性别职务国籍长期居住地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在公司任职
傅军董事长中国香港北京
傅爽爽副董事长中国北京
冯建军董事中国北京
肖文慧董事中国北京
刘静董事中国香港北京
马晨山董事中国北京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控制其他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情况

截至2024年5月7日,信息披露义务人除持有科达制造股份以外,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如下表所示:

股东名称公司名称持股比例股票代码
新华联控股有限公司新华联文化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01%000620.SZ
新华联控股有限公司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8.63%600331.SH
新华联控股有限公司赛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7.96%601058.SH
新华联控股有限公司山东东岳有机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13.35%300821.SZ
新华联国际置地有限公司新丝路文旅有限公司54.79%00472.HK
新华联国际投资有限公司新丝路文旅有限公司6.73%00472.HK

除以上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持有、控制其他上市公司百分之五以上发行在外股份的情况。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目的

2022年8月9日,北京一中院依法裁定受理新华联控股重整案。2023年4月14日,北京一中院依法裁定对新华联控股、新华联矿业有限公司、新华联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内蒙古和谊镍铬复合材料有限公司、新华联资源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内蒙古和鑫贸易有限公司(以下合称“新华联控股等六家公司”)实施实质合并重整。2024年2月23日,北京一中院依法裁定批准新华联控股等六家公司实质合并重整案重整计划(以下简称“重整计划”),并终止新华联控股等六家公司的实质合并重整程序。根据重整计划,新华联控股持有的100,519,652股科达制造股份(占公司当时总股本约5.16%)属于重整计划的偿债资源,将在重整计划执行期间进行处置变现,执行期限为自法院裁定批准重整计划之日起一年。本次权益变动目的为执行上述重整计划,由此导致新华联控股持有的股份数量减少1,528,100股,使得其合计持有上市公司的股份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比例降低至5.00%。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12个月股份增减持计划

新华联控股所持有的科达制造股份为上述重整计划中的偿债资源,将在重整计划执行期间进行全部处置变现,由此导致其持有的科达制造股份减少。其中,新华联控股计划在2024年5月7日至2024年8月6日期间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其持有的部分科达制造的股票,减持数量合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此外,新华联控股持有的公司81,341,152股无限售流通股将被司法拍卖,占公司当前总股本比例为4.24%。具体内容详见科达制造于2024年4月10日、2024年5月11日发布的《股东集中竞价减持股份的计划公告》、《关于股东所持公司部分股份将被司法拍卖的提示性公告》。若未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2024年2月23日,北京一中院依法裁定批准新华联控股等六家公司实质合并重整案重整计划,并终止新华联控股等六家公司重整程序,新华联控股持有的100,519,652股公司股份(占公司当时总股本约5.16%)属于重整计划的偿债资源,将在重整计划执行期间进行处置变现。

为执行上述重整计划,信息披露义务人于2024年5月7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交易系统卖出上市公司3,098,700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约0.16%),使得其合计持有上市公司的股份占当期公司总股本的比例降低至5.00%。

2024年5月14日,公司因实施注销回购专用证券账户部分股份导致总股本减少,新华联控股对公司的持股比例由5.00%被动增加至5.08%。

本次信息披露义务人于2024年5月14日至5月22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交易系统卖出上市公司1,528,100股,使得其合计持有上市公司的股份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比例降低至5.00%。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前后持股情况

因公司实施注销回购专用证券账户部分股份导致总股本减少,股东新华联控股持股比例由5.00%被动增加至5.08%。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前后持股比例如下:

股东名称股份性质本次权益变动前本次权益变动后
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
新华联控股有限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97,420,9525.08%95,892,8525.00%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拥有权益的股份权利受限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上市公司的股份不存在质押、冻结等权利限制的情形。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在本报告书签署之日起前六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交易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如下:

交易时间股份变动类型(增持/减持)股份数量(股)交易价格区间(元/股)变动比例%(占当前总股本)
2024年5月7日减持3,098,70010.15-10.280.16
2024年5月14日-5月22日减持1,528,1009.95-10.120.08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截至本报告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除前述披露事项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为避免对本次权益变动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也不存在根据中国证监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信息。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章):新华联控股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章):

2024年5月22日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及主要负责人的名单及其身份证明文件;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四、与本次权益变动有关的法律文件,包括《民事裁定书》。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上市公司名称科达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所在地广东省佛山市
股票简称科达制造股票代码600499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新华联控股有限公司信息披露义务人注册地北京市通州区外郎营村北2号院2号楼10层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增加 ? 减少?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有无一致行动人有 □ 无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是 ? 否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是 ? 否 ?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 继承 □ 赠与 □ 其他 □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持股数量: 97,420,952股 持股比例: 5.08% 因公司实施注销回购专用证券账户部分股份导致总股本减少,股东新华联控股持股比例由5.00%被动增加至5.08%。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比例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变动数量:1,528,100股 变动比例: 0.08%
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的时间及方式时间:2024年5月14日至5月22日 方式:集中竞价交易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是 □ 否 ?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6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是 ? 否 □

(本页无正文,为《科达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之签字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章):新华联控股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章):

2024年5月22日

(本页无正文,为《科达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字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章):新华联控股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章):

2024年5月22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