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达制造: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00499 公司简称:科达制造
科达制造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本期不进行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 ||||
股票种类 | 股票上市交易所 | 股票简称 | 股票代码 | 变更前股票简称 |
A股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科达制造 | 600499 | 科达洁能 |
GDR | 瑞士证券交易所 | Keda Industrial Group Co., Ltd. | KEDA | - |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 董事会秘书 | 证券事务代表 |
姓名 | 彭琦 | 黄姗 |
电话 | 0757-23833869 | 0757-23833869 |
办公地址 | 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陈村镇广隆工业园环镇西路1号 | 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陈村镇广隆工业园环镇西路1号 |
电子信箱 | 600499@kedachina.com.cn | 600499@kedachina.com.cn |
2.2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 |
总资产 | 2,491,461.72 | 2,360,417.18 | 5.55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 1,127,621.70 | 1,139,844.18 | -1.07 |
本报告期 | 上年同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
营业收入 | 549,404.78 | 474,690.67 | 15.74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45,445.97 | 126,806.40 | -64.16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39,980.53 | 120,981.10 | -66.95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5,775.95 | -4,801.50 | 636.83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3.97 | 10.88 | 减少6.91个百分点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241 | 0.661 | -63.54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241 | 0.661 | -63.54 |
2.3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截至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 | 84,283 | |||||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 0 | |||||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股东性质 | 持股比例(%) | 持股数量 |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 质押、标记或冻结的股份数量 | |
梁桐灿 | 境内自然人 | 19.52 | 374,456,779 | 0 | 质押 | 224,261,000 |
广东联塑科技实业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8.01 | 153,600,077 | 0 | 无 | 0 |
卢勤 | 境内自然人 | 6.57 | 125,983,334 | 0 | 无 | 0 |
边程 | 境内自然人 | 5.15 | 98,699,598 | 0 | 无 | 0 |
广东宏宇集团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3.35 | 64,341,152 | 0 | 无 | 0 |
佛山市新明珠企业集团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2.60 | 49,889,611 | 0 | 质押 | 27,000,000 |
谢悦增 | 境内自然人 | 2.20 | 42,286,000 | 0 | 无 | 0 |
石丽云 | 境内自然人 | 2.09 | 40,171,100 | 0 | 无 | 0 |
石庭波 | 境内自然人 | 1.64 | 31,438,302 | 0 | 无 | 0 |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 境外法人 | 1.43 | 27,342,035 | 0 | 无 | 0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上述股东中,梁桐灿系广东宏宇集团有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双方互为一致行动人,广东联塑科技实业有限公司、卢勤、边程、佛山市新明珠企业集团有限公司、谢悦增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属于一致行动人。未知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者属于一致行动人。 | |||||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的说明 | 无 |
2.4 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参股公司青海盐湖蓝科锂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蓝科锂业”)的控股股东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盐湖股份”)因自身需针对开发天然卤水资源进行资源税补缴,需将蓝科锂业2021年至2023年向其支付的盐田及采卤系统维护费增值税税率由6%调整至13%;同时,拟按照2023年成锂卤水定价方式,回溯调整对蓝科锂业2021年至2022年的成锂卤水销售价格,并将调整后的5.81亿元(含税)采购卤水的费用差额入账至2024年上半年。根据蓝科锂业提供的相关财务数据,综合考虑增值税可抵扣进项税额增加、卤水费用增加等共同影响,将导致蓝科锂业于报告期内增加营业成本约4亿元。
目前,上述两项调整事项已经蓝科锂业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对于第二项回溯调整蓝科锂业成锂卤水采购金额已明确表示反对意见,不排除盐湖股份对蓝科锂业相关费用在账务处理后进行款项划转。公司高度关注上述事宜,已协同律师第一时间对实施议案所涉及的相关法律、法规基础进行梳理,公司认为蓝科锂业并非资源税纳税主体,且前期合同已履行完毕,回溯补缴2021至2022年卤水费用缺乏法律依据,亦不符合蓝科锂业《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目前蓝科锂业提供的报表已将上述调整盐田及采卤系统维护费增值税税率、回溯调整成锂卤水采购金额于本报告期确认相关账务处理,基于谨慎性原则,当前公司仅能根据蓝科锂业提供的报表确认公司相关投资收益,公司仍在联系盐湖股份就此事宜进行磋商,寻求合法合规的处理方式,但各方尚未达成一致。公司将积极关注上述事件进展情况,并将采取一切必要的法律手段及措施积极维护公司及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目前蓝科锂业经营一切正常,若公司积极促使蓝科锂业停止上述调整,并将账务影响还原,预计将对蓝科锂业及公司未来利润产生积极影响,具体会计处理及相关财务数据需以公司年审会计师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
董事长:边程
董事会批准报送日期:2024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