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达制造: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600499 证券简称:科达制造 公告编号:2024–069
科达制造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科达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边程先生自前次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以来曾通过大宗交易减持公司股份、公司发行存托凭证导致其持股比例被动稀释、注销回购股份导致其持股比例被动增加,本次因边程先生与关琪女士解除婚姻关系进行财产分割,导致边程先生持有公司股份的比例将减少至
2.573%,关琪女士持有公司股份比例将增加至2.573%,本次权益变动不触及要约收购。
? 边程先生与关琪女士于《表决权委托协议》约定,关琪女士将于完成股份非交易过户相关手续之日起至其不再持有公司股份之日止,不可撤销地将本次取得的49,349,799股股份所对应的表决权、提名权及提案权委托给边程先生行使,包括因公司实施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主动增持公司股份等事项产生的股份对应的表决权、提名权及提案权。本次非交易过户完成后,关琪女士构成边程先生的一致行动人,边程先生可支配的表决权对应的公司股份数量不会发生变动,即为98,699,59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5.146%。
? 边程先生与关琪女士承诺,自上述股份办理完毕非交易过户手续之日起的12个月内,不以任何方式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包括承诺期间因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份红利、配股、增发等产生的股份。
?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使公司的第一大股东发生变化,亦不会对公司的经营管理产生实质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 本次非交易过户尚未完成相关登记手续,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于近日收到股东边程先生的通知,其与关琪女士经友好协商,已通过协议方式办理了解除婚姻关系手续,就财产分割事宜作出相关安排,并于2024年
9月18日签署了《表决权委托协议》,该事项将导致公司股东权益发生变动,边程先生可支配的表决权对应的公司股份数量未发生变动。现将股东边程先生自前次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以来的权益变动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一) 信息披露义务人之一:边程
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信息 | 姓名 | 边程 | |||
住所 | 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 | ||||
权益变动时间 | 2020年11月3日至本次分割股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完成过户登记手续之日 | ||||
权益变动明细 | 变动方式 | 变动时间 | 股份种类 | 变动股数(股)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注3] |
大宗交易 | 2020/11/3-2021/1/18 | 人民币普通股 | -37,600,000 | -1.991% | |
被动稀释[注1] | 2022/7/28 | 人民币普通股 | - | -0.161% | |
被动增持[注2] | 2024/5/14 | 人民币普通股 | - | 0.081% | |
因解除婚姻关系进行财产分割 | 以办理完成非交易过户手续的时间为准[注4] | 人民币普通股 | -49,349,799 | -2.573% | |
合计 | -86,949,799 | -4.644% |
(二) 信息披露义务人之二:关琪
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信息 | 姓名 | 关琪 | |||
住所 | 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 | ||||
权益变动时间 | 本次分割股份在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完成过户登记手续之日 | ||||
权益变动明细 | 变动方式 | 变动时间 | 股份种类 | 变动股数(股)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注3] |
因解除婚姻关系进行财产分割 | 以办理完成非交易过户手续的时间为准[注4] | 人民币普通股 | 49,349,799 | 2.573% |
注:1、2022年7月28日,公司发行存托凭证对应的境内新增基础A股股票于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本总数从1,888,419,929股变更为1,948,419,929股,边程先生持股数量不变,其持股比例被动稀释。
2、2024年5月14日,公司注销了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30,563,538股回购股份,公司股本总数从1,948,419,929股变更为1,917,856,391股,边程先生持股数量不变,其持股比例被动增持。
3、变动股数占公司总股本比例均以发生变动时的公司总股本为基础测算。
4、本次财产分割将通过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办理非交易过户,权益变动时间以办理完成非交易过户手续时间为准。
(三) 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股份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 | 本次权益变动前[注1] | 本次权益变动后[注2] | ||||
持股数量 (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比例(总股本剔除回购股数) | 持股数量 (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比例(总股本剔除回购股数) | |
边程 | 136,299,598 | 7.218% | 7.386% | 49,349,799 | 2.573% | 5.228% |
关琪 | 0 | 0.000% | 0.000% | 49,349,799 | 2.573% | 0.000% |
合计 | 136,299,598 | 7.218% | 7.386% | 98,699,598 | 5.146% | 5.228% |
注:1、本次权益变动前的持股比例以截至2020年11月2日的公司总股本1,888,419,929股为基础测算,剔除回购股份数量43,113,440股,公司有表决权股份为1,845,306,489股。
2、本次权益变动后的持股比例以截至2024年9月18日公司总股本1,917,856,391股为基础测算,剔除回购股份数量29,999,904股,公司有表决权股份为1,887,856,487股。
(四)为保障公司的稳定经营,关琪女士自愿将其因财产分割获得的全部股份的表决权等权利委托给边程先生,根据双方签署的《表决权委托协议》,关琪女士将于完成股份非交易过户相关手续之日起至其不再持有公司股份之日止,不可撤销地将本次取得的49,349,799股股份所对应的表决权、提名权及提案权委托给边程先生行使,包括因公司实施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主动增持公司股份等事项产生的股份对应的表决权、提名权及提案权,上述表决权委托将于协议完成签署且双方完成公司股票的非交易过户之日起生效。基于上述安排,本次非交易过户完成后,关琪女士构成边程先生的一致行动人,边程先生可支配的表决权对应的公司股份数量不会发生变动。
二、本次权益变动相关说明及后续事项
1、本次边程先生及关琪女士就解除婚姻关系进行分割股份作出《关于不减持公司股份的承诺函》,主要内容如下:
本人承诺自上述股份办理完毕非交易过户手续之日起的12个月内(含非交易过户完成当日,以下简称“承诺期”),不以任何方式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包括承诺期间因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份红利、配股、增发等产生的股份。在上述承诺期间,若本人违反上述承诺或违规减持公司股份,本人减持公司股票所得收益将全部归公司所有,并且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法律责任。上述承诺期满后,若本人发生任何减持公司股份的情形,本人将严格遵守证券监管机构、证券交易所等有关部门颁布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审慎、规范操作,并及时履行有关信息披露义务。
2、关琪女士未在公司及子公司任职,未参与公司的经营管理,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对公司的经营管理产生实质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3、本次权益变动后,边程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关琪女士将持续共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规定中关于大股东、董监高信息披露、减持额度、减持限制等的规定。即边程先生及关琪女士将合并计算判断大股东身份,共同遵守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方式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的减持比例限制;边程先生与关琪女士在边程先生任职公司董事期间和任期届满后6个月内,各自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各自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25%,同时,双方将分别履行大股东、董事相关减持预披露等义务。若边程先生或关琪女士未来存在减持计划,双方约定将按照上年末各自持股比例确定当年的减持额度。若相关法律、法规有所变动,上述减持比例及额度将据此另行约定。
4、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第一大股东发生变化。本次权益变动涉及相关信息详见信息披露义务人于本公告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5、本次非交易过户尚未完成相关登记手续,公司将密切关注非交易过户的进展情况,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科达制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九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