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天晨光: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501 证券简称:航天晨光 公告编号:临2023—031
航天晨光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3年8月30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公司江宁科技园办公大楼八楼828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 21 |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 198,187,872 |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 45.8844 |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由公司董事文树梁先生(代行董事长职责)主持,会议采取现场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8人,出席8人,其中董事杜江红、王毓敏、陈甦平、姚昌文、独立董事卢光武、顾冶青、叶青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
2、 公司在任监事4人,出席4人,其中监事韩国庆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
3、 董事会秘书邓泽刚出席了会议;部分高管列席了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00关于调整公司监事的议案
1.01议案名称:选举卢克南先生为公司监事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
A股 | 197,671,972 | 99.7396 | 503,200 | 0.2539 | 12,700 | 0.0065 |
1.02议案名称:舒金龙先生不再担任公司监事职务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
A股 | 197,667,472 | 99.7374 | 507,700 | 0.2561 | 12,700 | 0.0065 |
2.议案名称: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
A股 | 197,671,972 | 99.7396 | 503,200 | 0.2539 | 12,700 | 0.0065 |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序号 | 议案名称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
2 |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 1,878,200 | 78.4511 | 503,200 | 21.0183 | 12,700 | 0.5306 |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第2项议案属于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授权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南京)事务所律师:景忠、刘小吾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航天晨光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合法有效,大会对议案的表决程序合法,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航天晨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31日
? 上网公告文件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 报备文件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