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天晨光: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600501证券简称:航天晨光公告编号:临2026—
航天晨光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航天晨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
月
日召开的七届五十三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具体修订情况如下:
修订前
| 修订前 | 修订后 |
| 第二百一十三条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将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自股东会作出减少注册资本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30日内在公司指定媒体上或者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45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应当按照股东持有股份的比例相应减少出资额或者股份,法律或者本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 | 第二百一十三条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将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自股东会作出减少注册资本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30日内在公司指定媒体上或者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45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应当按照股东持有股份的比例相应减少出资额或者股份,法律或者本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公司因股权结构调整、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股份回购注销或者其他合理原因不按照股东持有股份比例减少股份的,经股东会依法作出决议后,可以实行不同比例减资。 |
特此公告。
航天晨光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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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