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建工: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安徽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安徽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于2023年11月6日上午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8人,实际出席董事8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书面表决,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职能部门设置的议案》,为进一步优化组织架构,提高管理效能,根据公司生产经营需要,同意公司调整总部职能部门设置。调整后,公司总部职能部门为16个。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项议案获得表决通过。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安徽建工集团高新技术研究院(创新发展研究院)的议案》,为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以科技创新引领推动公司大发展、转型发展、高质量发展,同意公司设立安徽建工集团高新技术研究院(创新发展研究院)。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项议案获得表决通过。
特此公告。
安徽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1月8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