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建工:关于发行永续票据获准注册的公告
安徽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发行永续票据获准注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安徽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申请发行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含30亿元)的永续票据,已于2024年8月29日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2024年9月20日召开的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30日披露的《关于申请发行永续票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8)。
公司近日收到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以下简称“交易商协会”)出具的《接受注册通知书》(中市协注〔2024〕MTN1138号),主要内容如下:交易商协会决定接受公司中期票据(永续票据)注册。公司中期票据注册金额为30亿元,注册额度自本通知书落款之日起2年内有效,由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联席主承销。公司在注册有效期内可分期发行中期票据,接受注册后如需备案发行,应事前先向交易商协会备案。
本公司将根据《接受注册通知书》要求,按照《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注册发行规则》《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公开发行注册工作规程》《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规则》及有关规则指引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安徽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1月26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