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昌电力:关于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股票代码:600505 股票简称:西昌电力 编号:2025-027
四川西昌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尚需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本次关联交易属于公司正常生产经营行为,交易内容具体、连续,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四川西昌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5日下午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六十次会议,以6名非关联董事全票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审议本议案时,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董事张劲、王锐、张凌、谭书云、贾巴书土回避了本项议案的表决。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并获全票同意。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与该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四川省水电投资经营集团有限公司将在股东会上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二)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1.公司向关联方采购的货物为电力(单位:万元)
企业名称 | 2024年计划金额(不含税) | 2024年实际金额(不含税) |
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凉山供电公司 | 59,000.00 | 52,787.29 |
四川省水电投资经营集团普格电力有限公司 | 800.00 | 658.81 |
四川省水电集团金阳电力有限公司 | 400.00 | 793.55 |
合计 | 60,200.00 | 54,239.65 |
采购计划数与实际数形成差异的说明:2024年公司实际向关联方采购金额较计划数减少,主要是2024年网内并网电站所属流域来水较好,发电量同比增长,影响购电结构变化所致。
2.公司向关联方销售的货物为电力(单位:万元)
企业名称 | 2024年计划金额(不含税) | 2024年实际金额(不含税) |
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凉山供电公司 | 12,000.00 | 12,848.56 |
四川省水电投资经营集团普格电力有限公司 | 2,200.00 | 2,340.05 |
四川省水电集团金阳电力有限公司 | 3,000.00 | 1,947.79 |
四川昭觉电力有限责任公司 | 4,500.00 | 2,833.83 |
国网四川综合能源服务有限公司 | 2,000.00 | 1,544.82 |
合计 | 23,700.00 | 21,515.05 |
3.子公司向关联方销售的货物为电力(单位:万元)
企业名称 | 交易内容 | 2024年计划金额(不含税、不含补贴) | 2024年实际金额(不含税、不含补贴) |
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 | 光伏售电 | 2,000.00 | 1,587.11 |
水电售电 | 8,000.00 | 8,071.92 | |
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凉山供电公司 | 水电售电 | 2,000.00 | 1,751.32 |
合计 | 12,000.00 | 11,410.35 |
销售计划数与实际数形成差异的说明:2024年光伏售电较计划数减少,主要是受光照和送出通道的影响,发电量减少所致。
4.公司与关联方的其他关联交易(单位:万元)
企业名称 | 交易内容 | 资产种类 | 2024年计划金额(不含税) | 2024年实际金额(不含税) |
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特高压直流中心 | 经营租出 | 房产 | 84.00 | 83.51 |
国网四川综合能源服务有限公司 | 技术服务 | 生产维护 | 50.00 | 48.74 |
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凉山供电公司 | 经营租出 | 输电线路 | 750.00 | 123.41 |
合计 | 884.00 | 255.66 |
(三)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1.公司向关联方采购的货物为电力(单位:万元)
企业名称 | 2024年实际金额(不含税) | 2025年计划金额(不含税) |
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凉山供电公司 | 52,787.29 | 71,000.00 |
四川省水电投资经营集团普格电力有限公司 | 658.81 | 800.00 |
四川省水电集团金阳电力有限公司 | 793.55 | 1,200.00 |
合计 | 54,239.65 | 73,000.00 |
2025年公司计划向关联方采购金额较2024年实际数增加,主要是购电结构变化,外购电量增加所致。
2.公司向关联方销售的货物为电力(单位:万元)
企业名称 | 2024年实际金额(不含税) | 2025年计划金额(不含税) |
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凉山供电公司 | 12,848.56 | 14,200.00 |
四川省水电投资经营集团普格电力有限公司 | 2,340.05 | 4,200.00 |
四川省水电集团金阳电力有限公司 | 1,947.79 | 2,700.00 |
四川昭觉电力有限责任公司 | 2,833.83 | 3,600.00 |
国网四川综合能源服务有限公司 | 1,544.82 | 1,900.00 |
合计 | 21,515.05 | 26,600.00 |
3.子公司向关联方销售的货物为电力(单位:万元)
企业名称 | 交易内容 | 2024年实际金额(不含税、不含补贴) | 2025年计划金额(不含税、不含补贴) |
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 | 光伏售电 | 1,587.11 | 1,600.00 |
水电售电 | 8,071.92 | 9,000.00 | |
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凉山供电公司 | 水电售电 | 1,751.32 | 2,200.00 |
合计 | 11,410.35 | 12,800.00 |
公司控股子公司盐源丰光新能源有限公司下属的塘泥湾光伏电站上网电量,向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销售。2024年度上网电量的电价均依据《四川省2024年省内电力市场交易总体方案》(川经信电力〔2023〕234 号)、《2024年四川省内电力市场交易指引》(川监能市场〔2023〕156号)等政策规定执行。
公司控股子公司木里县固增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所属的康坞水电站上网电量,向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及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凉山供电公司销售。商业运行期上网电价:售电人机组的商业运行期上网电价按相关电价政策文件的规定执行。固增公司的优先电量及电价,根据省经信厅下发具体数量及标杆电价执行,上网电价为售电合同价0.2974元/千瓦时(含税);留存电量按省发改委和省经信厅批复的相关政策规定执行。其余市场水电部分电价均依据《四川省2024年省内电力市场交易总体方案》(川经信电力〔2023〕234号)、《2024年四川省内电力市场交易指引》(川监能市场〔2023〕156号)等政策规定执行。
4.公司与关联方的其他关联交易(租赁 单位:万元)
企业名称 | 交易内容 | 资产种类 | 2024年实际金额(不含税) | 2025年计划金额(不含税) |
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特高压直流中心 | 经营租出 | 房产 | 83.51 | 84.00 |
国网四川综合能源服务有限公司 | 技术服务 | 生产维护 | 48.74 | 50.00 |
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凉山供电公司 | 经营租出 | 输电线路 | 123.41 | 750.00 |
合计 | 255.66 | 884.00 |
二、 关联方介绍及关联关系
(一)基本情况
1、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注册地:成都市蜀绣西路366号;法定代表人:
衣立东;注册资本:5,000,000.00万元;经济性质:全民所有制。经营范围:
电力生产、销售;电力输送;电力建设工程项目的论证、勘测设计、施工、设备安装、调试、招标、验收接电管理;电网的统一规划、建设、调度和运行管理;技术推广服务;电力设备及配件的设计、制造、加工、销售及咨询;道路货物运输;装卸搬运;仓储业;专业技术服务业;科技中介服务;综合能源服务;电力储能;电动汽车充换电服务网络建设、运营。持有本公司20.15%股份,是本公司第一大股东。
2、四川省水电投资经营集团有限公司,注册地:成都市温江区人和路789号;法定代表人:罗健;注册资本:363,770.37万元;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经营范围:投资、经营电源、电网;生产、销售电力设备、建筑材料;电力工程设计、施工、技术咨询及服务;房地产开发;项目投资。持有本公司18.32%股份,是本公司第二大股东。
3、盐源丰光新能源有限公司,注册地:盐源县盐井镇果场路207号;法定代表人:王开勇;注册资本:10,723.80万元;经济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经营范围:新能源投资、开发、建设和经营管理;光伏电站及送出输变电工程投资、建设、运行、维护;太阳能光伏工程技术咨询、服务;太阳能光伏物资、设备销售。本公司持有该公司90.00%的股权。
4、木里县固增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注册地:四川省木里林业营造管护局第五处;法定代表人:王昌林;注册资本:43,218.00万元;经济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经营范围:水电开发(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本公司持有该公司71.27%的股权。
(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1、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凉山供电公司、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特高压直流中心是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的分支机构;国网四川综合能源服务有限公司是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的子公司。
2、四川省水电投资经营集团普格电力有限公司、四川省水电集团金阳电力有限公司、四川昭觉电力有限责任公司是四川省水电投资经营集团有限公司的子公司。
3、本公司持有盐源丰光新能源有限公司90.00%的股权;本公司持有木里县固增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71.27%的股权。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规定,上述公司与本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三)履约能力分析
公司能够按约定及时收回销售电力的电费资金、其他关联交易资金,也能按时支付采购电力的电费资金、其他关联交易资金。因此,不存在关联方长期占用公司经营性资金并形成坏账的可能性。
三、 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一)2024年关联方之间的购销电力均按规定价格进行结算,其中:(1)向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凉山供电公司购销电价格依据《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进一步明确地方电网代理购电有关事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22〕90 号)、《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调整电能替代项目输配电价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川发改价〔2024〕64号)、《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明确电能替代项目电价政策等有关事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8〕307号)等政策规定执行;(2)其他电力购销电价依据《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调整地方电网目录销售电价有关事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22﹞49 号)、《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进一步明确地方电网代理购电有关事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
〔2022〕90 号)、《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四川电网第三监管周期输配电价及有关事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23〕233 号)和凉山州发改委(关于四川西昌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丰水期富余水电消纳方案的会议纪要)等政策规定执行。
(二)公司与关联方的其他关联交易,是根据公司《资产租赁管理办法》,充分考虑电力行业资产租赁范围、变电资产折旧等成本,遵循“成本补偿”和“适当回报”的原则,或参照市场交易价格,经双方协商一致后确定。
四、交易目的和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电力采购和电力销售关联交易是生产经营过程中必要的正常交易,交易双方是互为需要互为依赖,交易定价依据充分、客观;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其他关联交易,交易条件及定价符合市场交易原则。上述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电力采购和电力销售关联交易是生产经营过程中必要的正常交易,交易双方是互为需要互为依赖,交易定价依据充分、客观;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其他关联交易,交易条件及定价符合市场交易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认为: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采购和日常销售关联交易是公司正常经营的重要环节,交易定价依据充分、客观,不会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其他关联交易、交易条件及定价符合市场交易公平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四川西昌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