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一股份:统一低碳科技(新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公告

查股网  2023-11-18  统一股份(600506)公司公告

统一低碳科技(新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023年11月17日,统一低碳科技(新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为进一步完善公司风险管理体系,降低公司运营风险,促进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其职责范围内充分行使权利、履行职责,保障公司和全体股东的权益,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为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以下简称“董监高责任险”)。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均为被保险对象,属于利益相关方,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对该议案回避表决,此议案将直接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董监高责任险具体方案

1、投保人:统一低碳科技(新疆)股份有限公司

2、被保险人: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赔偿限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年(具体金额以保险合同为准)

4、保险费用:不超过人民币40万元/年(具体金额以保险合同为准)

5、保险期限:12 个月(后续每年可续保或重新投保)

为提高决策效率,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办理全体董监高责任险购买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被保险人范围;确定保险公司;确定保险金额、赔偿限额、保险费及其他保险条款;选择及聘任保险经纪公司或其他中介机构;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及处理与投保、理赔相关的其他事项等),以及在今后董监高责任险保险合同期满时或之前办理与续保或者重新投保等相关事宜。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购买董监高责任险有利于完善公司风险管理体系,降低公司运营风险,促进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充分行使权利、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全体董事、监事作为本次责任险的被保险对象,属于利益相关方,均在审议时对本议案回避表决。本议案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购买董监高责任险有利于完善公司风险管理体系,降低公司运营风险,促进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充分行使权利、履行职责,保障公司和全体股东的权益。本次购买董监高责任险事项履行的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全体监事作为被保险对象,属于利益相关方,已对此议案回避表决,此议案将直接提交公司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统一低碳科技(新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三年十一月十七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