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大特钢:第八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http://ddx.gubit.cn  2023-05-09  方大特钢(600507)公司公告

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方大特钢”“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3年5月8日以现场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应到监事5人,亲自出席监事5人,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并表决,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赞成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方大特钢2022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

监事会认为: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方大特钢2022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22年9月修订)》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符合条件的1,192名激励对象所持有的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对应的解除限制性股票数量为8,755.5万股。

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5月9日登载于《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之《方大特钢关于2022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赞成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根据《方大特钢2022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22年9月修订)》的

相关规定,公司对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予以调整,调整后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为3.18元/股加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同时回购注销2022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离职及其他不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5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74.5万股。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调整回购价格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等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方大特钢2022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22年9月修订)》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稳定性,也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

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5月9日登载于《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之《方大特钢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5月9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