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大特钢:关于全资子公司销售车辆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http://ddx.gubit.cn  2023-07-01  方大特钢(600507)公司公告

证券代码:600507 证券简称:方大特钢 公告编号:临2023-062

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销售车辆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方大特钢”“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西方大特钢汽车悬架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悬架集团”)间接向公司关联方萍乡萍钢安源钢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萍安钢铁”)、九江萍钢钢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九江钢铁”)销售8台车辆,价款合计302.4万元。

? 公司于2023年6月30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非关联董事一致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销售车辆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均已回避表决;本次关联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 除日常关联交易外,公司过去12个月与同一关联人进行过2次与本次交易标的类别相关的关联交易(含本次关联交易),合计金额2,102.4万元。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加快公司销售回款,优化公司内外部债权债务关系,2023年6月1日,悬架集团及其控股子公司昆明方大春鹰板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昆明春鹰”,悬架集团持有昆明春鹰53.30%股权)与东风柳州汽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风柳汽”)、江西昂鑫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昂鑫贸易”)签署了《四方补充协议》,四方一致同意:悬架集团通过昂鑫贸易间接向东风柳汽采购的12台车辆价款共计453.6万元由东风柳汽应付昆明春鹰的汽车配件款进行冲抵。

在以上背景下,悬架集团进一步通过昂鑫贸易间接向关联方萍安钢铁、九江钢铁销售8台(萍安钢铁、九江钢铁各4台)车辆,价款合计302.4万元,并签订《三方购车协议》。

公司于2023年6月30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非关联董事一致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销售车辆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本次关联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江西方大钢铁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方大钢铁”)系公司及江西萍钢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萍钢股份”)的控股股东,方大钢铁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控制持有公司38.71%股权,方大钢铁直接持有萍钢股份51.90%股权,萍安钢铁、九江钢铁均为萍钢股份的全资子公司;悬架集团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除日常关联交易外,公司过去12个月与同一关联人进行与本次交易标的类别相关的交易金额为2,102.4万元(含本次)。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九江萍钢钢铁有限公司,注册地:江西省九江市,注册资本:324,000万元人民币,主营业务:黑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金属制品的生产、销售;矿产品(需要前置许可的除外)的购销;对外贸易经营;机械设备维修;检验检测计量服务;装卸;自营或代理货物及技术进出口贸易;自产副产品水渣、机头灰、瓦斯灰销售;废旧物资、废油、废液、废耐火材料(不含危险化学品)销售;旅游资源开发和经营管理;旅游宣传策划;旅游商品开发销售;景区配套设施建设、运营;景区园林规划、设计及施工;景区游览服务、景区内客运及相关配套服务;旅游餐饮服务;文化传播。

截至2022年12月31日,九江钢铁经审计(合并)总资产299.64亿元,所有者权益136.24亿元,资产负债率54.53%;2022年度实现营业收入273.70亿元,净利润2.89亿元。

(二)萍乡萍钢安源钢铁有限公司,注册地:江西省萍乡市,注册资本:

316,000万元人民币,主营业务:建筑用钢筋产品生产,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检验检测服务,餐饮服务,危险化学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钢、铁冶炼,钢压延加工,金属材料制造,建筑用钢筋产品销售,再生资源加工,再生资源销售,货物进出口,电子、机械设备维护(不

含特种设备),通用设备修理,机动车修理和维护,计量技术服务,装卸搬运,游览景区管理。

截至2022年12月31日,萍安钢铁经审计(合并)总资产230.24亿元,所有者权益103.38亿元,资产负债率55.10%;2022年度实现营业收入241.85亿元,净利润-6,290.82万元。

三、《三方购车协议》主要内容

(一)车型及单价

LZ1310H7FC1载货汽车;单价378,000元整(含税,税率为13%)。

(二)付款方式

六个月银行承兑汇票。

四、本次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有利于公司子公司加快销售回款,优化公司内外部债权债务关系,不会对上市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况。

五、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第五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销售车辆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公司全资子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符合业务发展的需要,关联交易执行市场价格,交易遵循公允、公平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将上述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

2023年6月30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销售车辆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居琪萍、黄智华、敖新华、邱亚鹏、徐志新、常健、谭兆春、王浚丞、郭相岑均已回避表决上述议案,全体非关联董事一致表决通过上述议案。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如下:公司全资子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是因业务发展需要而进行,符合实际业务需求,有利于公司子公司加快销售回款,优化公司内外部债权债务关系,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交易在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进行,交易价格公允、合理,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董事会在审议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均

已回避表决,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公司本次关联交易事项。

六、历史关联交易情况

2023年1月19日,公司控股子公司重庆红岩方大汽车悬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红岩”,悬架集团持有重庆红岩56%股权)召开2023年第二次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四方抵账的议案》,重庆红岩与公司关联方萍安钢铁、九江钢铁发生关联交易,关联交易金额为1800万元(从上市公司合并口径统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方大特钢关于控股子公司四方抵账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02)。

除日常关联交易外,公司过去12个月与同一关联人进行过2次与本次交易标的类别相关的关联交易(含本次关联交易),合计金额2,102.4万元;未与不同关联人进行与本次交易标的类别相关的交易。

特此公告。

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7月1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