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大特钢:关于新增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公告

http://ddx.gubit.cn  2023-07-01  方大特钢(600507)公司公告

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新增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方大特钢”“公司”)于2023年6月30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非关联董事一致审议通过《关于新增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本次新增日常关联交易所涉及的业务不会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审议程序

根据生产经营的需要,公司全资子公司辽宁方大集团国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方大国贸”)及其子公司与关联方九江萍钢钢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九江钢铁”)及其子公司2023年度预计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金额2,000万元。

公司于2023年6月30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新增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关联董事居琪萍、黄智华、敖新华、邱亚鹏、徐志新、常健、谭兆春、王浚丞、郭相岑均已回避表决本议案,该事项已获得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表决通过,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及2023年1-5月已发生情况

公司已分别于2023年5月26日、2023年6月12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及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因收购方大国贸100%股权新增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方大国贸及其子公司与关联方九江钢铁及其子公司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金额81,301.30万元,本次预计上述金额增加2,000万元。

单位:万元

卖方买方合同/协议服务项目结算价格付款方式预计交易期限原预计交易金额新增预计交易金额新增后预计交易金额2023年1-5月已发生金额
方大国贸及其子公司九江钢铁及其子公司合同销售废钢、增碳剂、碳化硅、硅锰合金、焦炭、石灰粉、铁粉等市场价格合同约定2023年1-12月81,301.302,00083,301.3077,783.65

注:上表2023年1-5月已发生金额仅为公司相关业务部门统计金额,未经审计。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介绍

九江萍钢钢铁有限公司,注册地:江西省九江市,注册资本:324,000万元人民币,主营业务:黑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金属制品的生产、销售;矿产品(需要前置许可的除外)的购销;对外贸易经营;机械设备维修;检验检测计量服务;装卸;自营或代理货物及技术进出口贸易;自产副产品水渣、机头灰、瓦斯灰销售;废旧物资、废油、废液、废耐火材料(不含危险化学品)销售;旅游资源开发和经营管理;旅游宣传策划;旅游商品开发销售;景区配套设施建设、运营;景区园林规划、设计及施工;景区游览服务、景区内客运及相关配套服务;旅游餐饮服务;文化传播。

截至2022年12月31日,九江钢铁经审计(合并)总资产299.64亿元,所有者权益136.24亿元,资产负债率54.53%;2022年度实现营业收入273.70亿元,净利润2.89亿元。

(二)交易双方的关联关系

江西方大钢铁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方大钢铁”)系公司及江西萍钢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萍钢股份”)的控股股东,方大钢铁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控制持有公司38.71%股权,方大钢铁直接持有萍钢股份51.90%股权,九江钢铁为萍钢股份的全资子公司,九江钢铁为公司的关联方。

(三)关联方履约能力分析

九江钢铁经营正常,财务状况较好,具有相应的支付能力,具备良好的履约

能力。

三、本次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方大国贸及其子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能充分利用各关联方拥有的资源和条件为公司生产经营服务,实现优势互补,符合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有利于公司发展。上述关联交易按市场经营规则进行,定价以市场公允价格为基础,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影响公司独立性,公司不会因为上述关联交易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四、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第五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新增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方大国贸及其子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关联交易执行市场价格,交易遵循公允、公平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将上述关联交易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

2023年6月30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新增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关联董事居琪萍、黄智华、敖新华、邱亚鹏、徐志新、常健、谭兆春、王浚丞、郭相岑均已回避表决上述议案,全体非关联董事一致表决通过上述议案。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如下:方大国贸及其子公司与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因公司日常的业务发展需要而进行,符合公司实际业务需要,有利于公司发展,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交易在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进行,交易价格公允、合理,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董事会在审议上述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均已回避表决,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公司本次关联交易事项。

特此公告。

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7月1日


附件:公告原文